許多人乍聽ILM(資訊生命週期管理)會以為是PLM(產品生命週期管理)的口誤,因為國內大家比較耳熟能詳的是PLM,本刊針對ILM議題採訪司法院法官兼資訊處長郭瑞蘭時,便發生了這個小誤會。誤會解除後,郭瑞蘭笑說,對於軟體開發的IT人員而言,產品生命週期管理會比資訊生命週期管理更為敏感。郭瑞蘭的第一反應,或許也某種程度反應到臺灣資訊管理人員的現況。
郭瑞蘭表示,司法院包含各級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以及司法研習所等,總計有33處。這也就是說,司法院這家「公司」,有33間各地的分公司,司法院的儲存架構以NAS為主。
原先以為司法院的資訊系統應該會如同龐然大物一般,但郭瑞蘭說,幾個主要的應用,例如公文影像存檔系統的公文調閱,資料量大約有100 GB,法學檢索系統約有60 GB,前案資料存檔約為30 GB。這幾個司法人員都會每天接觸的部分,總容量不超過200GB,目前一顆400 GB大容量的硬碟已經足夠。
雖然幾個主要的應用一顆硬碟已經足敷使用,但郭瑞蘭指出,法庭的數位錄音檔的存檔,將會是未來資料量成長最大的一個環節。她表示,以目前9個一級地方法院為例,每年的數位錄音檔約為200GB,累計下來,一年約有3TB的錄音檔。面對這樣資料累積速度,郭瑞蘭指出,除了一些具有歷史價值的法庭數位錄音在結案後,予以備份外,在結案30天後,無人異議,該相關的數位錄音檔則會被刪除。因此,司法院的資料管理,尚未有燃眉之急的管理需求。
單純的司法院本身的資料量未超過1TB,各級法院的數位錄音檔,以目錄方式上傳到司法院,由需要者再透過目錄的路徑,到各地方法院的NAS架構中存取相關錄音檔案。郭瑞蘭說,因為這種分散式的檔案儲存管理模式,也讓司法院儲存架構本身不會負荷過重。
另外,司法院除了線上應用全都存放在線上磁碟外,其餘的資料多數基於法律規定,全數儲存到成本較為低廉的磁帶上。郭瑞蘭說,目前司法院的儲存媒體與容量仍在可控制的範圍,資料管理也未達失控程度。暫時對於ILM的需求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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