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業軟體聯盟(BSA)所公布的全球軟體盜版率調查報告中指出,臺灣在2003年的軟體盜版率為43%,相較於亞太地區的平均盜版率53%,雖然低了十個百分點,但是仍舊比全球的平均盜版率36%高了許多。

目前全球軟體盜版率最低的國家仍是美國,其次依序是紐西蘭、丹麥、奧地利;亞太市場盜版率最低的國家依序日本、紐西蘭、澳洲,臺灣則與新加坡並列第四,臺灣在低盜版率的全球排名為25。至於大陸、越南不僅是亞太地區盜版率最高的國家,同時也是全球軟體盜版率最高的國家,盜版率高達92%。

商業軟體聯盟臺灣區主席宋紅媞表示,盜版軟體是向來都是各國經濟發展的絆腳石,使用盜版軟體不僅剝奪政府的相關稅收,長期來說也會影響到人才從事軟體產業的意願,進而削減工作機會,並且抑制了軟體產業的正常發展;以臺灣市場而言,2003年度的43%盜版率,意謂著安裝在個人電腦上的軟體,每十套中有四套左右是屬於盜版軟體,同時也造成了新臺幣48.65億元的經濟損失。

宋紅媞表示,BSA今年首度委託IDC所進行的盜版率調查,同時觸及了作業系統、消費性軟體、當地語言軟體等,這些額外的研究範疇不僅把BSA原本所進行的軟體調查範圍擴增了二分之ㄧ,也同時藉由IDC強化了軟體盜版率調查的公正性。

根據BSA委託IDC的調查顯示,2003年全球的平均盜版率為36%,因盜版而損失的金額為290億美元;亞太地區的盜版率為53%,因盜版而損失的金額為75億美元;東歐地區的盜版率為70%,損失的金額為22億美元;西歐的盜版率則為36%,損失的金額為96億美元;拉丁美洲地區的盜版率為63%,損失的金額為13億美元;而北美地區的盜版率則為23%,損失的金額為72億美元;中東與非洲地區的盜版率為55%,損失的金額為9億美元。臺灣的盜版率為43%,損失的金額為1.39億美元,相當於新臺幣48.65億元。

IDC首席研究員John Gantz表示,這次的調查數據顯示出,在經濟較為蓬勃發展、市場成長較快的國家,諸如大陸、印度、俄羅斯等國家的軟體盜版率相對偏高,可能是因為這些國家的人民隨著經濟的發展,電腦化的速度也比較快的緣故,然而,如果這些國家的盜版率居高不下,全球的盜版率勢必會持續上升。

宋紅媞指出,這次調查範圍擴大到作業系統、消費性軟體、當地語言軟體以後,發現到全球因軟體盜版的損失金額遠比想像中鉅大,尤其在網際網路非法下載盜版軟體的情形持續惡化下,如果沒有強力的網路著作權法規與執法,預計網際網路的盜版,將會伴隨垃圾郵件、拍賣網站、P2P傳輸使用者的增加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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