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Yahoo!奇摩及臺灣eBay兩大提供拍賣服務的網站炒熱臺灣拍賣市場之後,國稅局也開始注意到這批在網路上銷售商品的網友,並指出屬於經常性營業的網路交易業者,應該辦理營業登記;在國稅局的標準中,只要有收入便必須報稅,而每月網路交易營業額超過6萬元的則必須辦理營業登記。
事實上,國稅局從今年開始便不斷呼籲從事拍賣的賣家必須繳交所得稅,同時也請Yahoo!奇摩及eBay臺灣配合,在兩站的拍賣服務區貼出公告。據了解,臺灣各區國稅局皆準備開始查緝網路拍賣報稅,包括調查賣家的月營業額及交易次數等。
國稅局表示,近年來家中擁有電腦的民眾相當普遍,上網人數與日俱增,進而產生網路交易之行為,但一般民眾誤以為在網路上交易銷售貨物之所得非屬課稅範圍,因此,主動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者非常少。
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及同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一倍至十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國稅局並希望網路交易者如交易頻繁成交筆數龐大,屬於經常性營業者,應主動向國稅局辦理營利事業登記,以免日後遭查獲,而被補稅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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