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ID的應用正在加速,除了美國國防部、Walmart的應用,RFID正在走進人類生活中。不過,有人看好RFID的未來,但是也有人四處喊打。義大利服飾業者Benetton已經將RFID用在供應鏈上,追蹤成衣流向。美國Michelin輪胎將RFID晶片置入輪胎內側,取代現有的條碼模式。英國刮鬍刀廠商Gillette,也準備將RFID放在Mach3系列中,杜絕偷竊損失。
雖然RFID看似蓬勃,但是卻有另一個聲音反對RFID。今年2月底,美國加州通過1834號法案,目的在杜絕廠商利用RFID追蹤個人資訊,這項法案建議消費者在離開商店後,商家就應該銷毀或卸下RFID標籤。1834號法案還提出,企業應主動告知消費者,RFID能夠搜集消費者的個人資訊。另外,當企業決定搜集個人資訊時,應事先取得消費者同意。
事實上,自RFID議題開始被炒熱以來,個人隱私的問題就不斷被討論。許多反對者擔心業者、政府,或是竊賊對物品進行監控,甚至因此找出個人隱私。美國部分消費者隱私保護協會也建議,企業評估導入RFID時,應該將個人隱私權問題加以考慮。例如IBM與Philips的合作,就準備在RFID標籤的晶片中,加裝安全保護機制,杜絕隱私外洩問題。
除了隱私權問題,目前RFID所使用的低頻、高頻與超高頻三個頻段中,臺灣並未開放超高頻RFID的使用。雖然政府基於保護措施暫不引進,但對於未來遠距離的貨品資訊讀取,只會形成阻礙,而非保護!
熱門新聞
2026-01-12
2026-01-16
2026-01-12
2026-01-12
2026-01-16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