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名思義,間諜軟體(spyware)就如間諜般不請自來、會監視或改變使用者上網行為,甚至將錄下的資料回傳給軟體寄發者,嚴重侵犯個人隱私權,甚至造成惡意程式入侵,免費程式下載、線上賀卡等都有可能同時收到這類軟體。

美國議員日前提出名為Spyblock的法案,該法禁止業者未經使用者同意而透過網站發送軟體,規定需註明軟體作用或功能,網路廣告商需有廣告記號。廣告軟體(adware)也在該法的限制範圍內,業者要善盡告知的責任,說明軟體的用處或是資料未來將作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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