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於1月20日公布新一波「網路安全包裹法案(Cybersecurity Package)」,內容包括修訂《歐盟網路安全法》(EU Cybersecurity Act)、擴大歐盟網路安全局(European Union Agency for Cybersecurity,ENISA)職權,以及推動供應鏈去風險化措施。歐盟藉此希望把過去僅具政策指引性質、各成員國執行程度不一的供應鏈風險管理,納入具法律拘束力的共同規範。

5G安全工具箱落實程度不一,成為推動修法的關鍵原因

歐盟此次推動修法,與2020年推出的「5G網路安全工具箱」(EU 5G Security Toolbox)執行成效有限有關。該工具箱屬於自願性措施,各成員國在限制高風險供應商的作法與進度上落差明顯,使歐盟難以在整體層級確保通訊網路與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水準,也促使執委會轉而尋求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制度途徑。

地緣政治與網路威脅升高,供應鏈安全成為國安議題

歐盟執委會指出,近年地緣政治情勢與網路威脅持續升高,國家級行為者與犯罪組織對關鍵產業的滲透與攻擊風險增加,供應鏈安全已不再只是技術層面的問題,而是牽涉對特定國家或供應來源的依賴,以及外國勢力介入的整體國安風險。這也反映出,供應鏈資安在歐盟政策中,正被提升為與國防、外交與產業安全同等重要的制度議題。

明確歐盟層級權限,統一推動風險評估與限制措施

依修法規畫,歐盟將明確訂定歐盟執委會在供應鏈安全上的權限,使其可在歐盟層級統一推動風險評估,並視情況對敏感基礎設施使用的特定設備或技術提出限制,甚至要求禁用。相關評估可由歐盟執委會主導,或在至少3個成員國提出要求後啟動。

執行面要求更具體,營運商最遲36個月內完成汰換

在實際執行層面,成員國將針對歐盟界定的18個關鍵領域,共同評估供應商原屬國、企業治理結構與潛在國安影響等因素。待歐盟完成高風險供應商認定後,行動通訊網路營運商須在最遲36個月內,分階段汰換核心或敏感網路環節使用的相關設備。

歐盟官方文件並未點名特定國家或企業,但外界普遍認為,這項修法延續了歐盟近年對「高風險供應商」的管制作法,與過去在5G安全議題上對部分中國電信設備商的疑慮一脈相承。

擴大ENISA職權,強化預警、通報與跨國應變

除供應鏈規範外,這項包裹法案也同步擴大ENISA的職權,使其在威脅預警、資安事故通報與跨國應變協調上扮演更關鍵角色。未來ENISA將可發布歐盟層級的早期威脅警示,並負責營運統一的資安事故通報機制,協助企業與各國主管機關即時掌握重大事件。

在勒索軟體等跨境攻擊應變方面,ENISA也將與歐洲刑警組織Europol及各國電腦緊急應變團隊(CSIRT)加強合作,提供技術與協調支援。

修法仍待完成立法程序

依歐盟立法流程,修訂版《歐盟網路安全法》仍須經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與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審議通過後,才能正式生效。法案完成立法程序後,成員國也將依規定時程,調整各自的國內法制與監管措施。

資安媒體Bleeping Computer與隱私與法遵專業組織IAPP(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rivacy Professionals)指出,若修法順利推進,歐盟在高風險供應商管理與供應鏈資安治理上的作法,將從過去以建議與協調為主,轉為具法律拘束力的共同規範,對電信、雲端與其他關鍵產業的設備採購與技術選擇,勢必產生長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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