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際網路剛興起時,一般人都想像只要將傳統媒體內容搬到網路上即可滿足Internet需求,但後來證明,這樣的想法是無效的,經營內容的網站,仍須針對Internet特質,製作合適的內容。這樣的原理也可用於WAP的內容規畫,必須依據WAP特質,設計WAP內容。
WAP行動上網服務所提供的內容一直為人詬病,而行動系統業者與網路內容提供者(ICP)合作建置服務內容時,也對於付費問題爭執不休,本專題將分三部份討論:什麼樣的內容適合WAP行動上網服務?行動系統業者是否需要付費給網路內容提供者?內容是否需要授權?等問題。
WAP要盛行,除了市面上需有足夠的手機、業者提供WAP行動通訊,也亟需適合行動通訊特質的服務內容。因此,業者在推出WAP服務的同時,也開發相關適合WAP的服務內容。
不過,WAP目前在台灣卻未造成熱潮,中華電信長途及通信營運管理處處長黃明珠表示,主因在於系統業者基於激烈競爭,倉促推出服務,所開發的內容尚未完整、也未符合消費者需求所致。
而何種內容服務適合WAP行動上網?目前ICP經營者的內容是否適合直接移植到WAP平台上?本專題將針對WAP行動通訊服務特質,來討論WAP內容的經營。
資訊擷取、個人化、電子商務適合WAP行動上網基本上,Internet與WAP行動上網特質並不相同,由於手機介面小,可以閱讀的字數不多;無線通訊傳輸頻寬不足(9.6kbps或未來的115kbps),連線不易、可以呈現的影像有限;加上擷取資訊時,上網通訊費高昂,所以適合在WAP行動上網服務呈現的內容,不同於網際網路。
那麼,WAP行動上網服務適合什麼樣的內容?目前各家行動系統業者針對上述手機介面、傳輸頻寬、通訊費用等侷限,所提供的WAP服務內容,皆以資訊的擷取、個人化、即時性、及電子商務為主要規畫方向。
黃明珠即表示,由於手機中的SIM具有個人資料的認證效果,因此WAP行動上網服務在提供資訊擷取及電子商務上,還是具有相當的便捷及安全性。而YesMobile策略行銷部協理劉育奇也言,WAP Portal主要是以個人化、即時性等內容為主。
但也如同HiNet副總經理許奎璧所言,WAP只適合某些資訊,譬如資料量(非影音)不是很大的、即時性的資訊,只有必要性的資訊才會使用WAP上網,一般上班族、學生要瀏覽網路時,還是會用PC。其對於利用WAP上網瀏覽仍有相當疑問。
內容業者必須針對WAP特質,規畫相關服務 也由於WAP與Internet特質仍具差異,因此,內容提供者也必須針對WAP特質,規畫相關的內容。 PC home Online網路家庭總經理李宏麟即表示,未來WAP所提供的內容將不同於Internet內容。
在網際網路剛興起時,一般人都想像只要將傳統媒體內容搬到網路上就可以滿足Internet的需求,但是後來事實證明,這樣的想法是無效的,最後要經營內容的網路公司,仍必須針對Internet的特質,製作合適的內容,才有可能成功。這樣的原理也可用於WAP的內容規畫上,必須依據WAP特質,設計WAP內容。
李宏麟進一步表示,目前WAP內容處於建立模式的過渡階段,什麼樣的模式適合WAP內容,尚在摸索,在這個過渡期,必須注意的是,WAP上面不容易瀏覽、不容易Key-in、適合的圖形、文字也皆不相同,將會演化成與Internet不同的內容,針對不同的人提供不同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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