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又開罰了。歐盟認定高通濫用市場壟斷地位,為了讓競爭者Icera活不下去,而以低價銷售3G基頻晶片組,周四判罰高通2.42億歐元。高通對判決不服已揚言上訴。

歐盟競爭委員會主席Margrethe Vestager指出,基頻晶片組是行動裝置連網的關鍵,高通以低於主要競爭者的價格銷售產品,意圖消滅對方,行為已扼殺了市場的競爭和創新性,使消費者在此類有龐大需求和潛力的市場中可獲到的選擇受限,已經違反了歐盟法令。

歐盟是針對2009到2011年之間,高通在通用行動通訊系統(Universal Mobile Telecommunications System,UMTS)即3G晶片的銷售行為進行調查。歐盟指出,在這段期間高通的UMTS行動基頻晶片擁有獨大地位,市占率將近60%,幾乎是最大競爭者的3倍,此外還以極高研發投資及智財權,樹立起種種高門檻。

歐盟指出,獨大並不違法,但龍頭業者不得濫用獨大地位來扼殺市場競爭。歐盟根據產品/價格測試及大量訪談證據發現,從2009年中到2011年中高通濫用其獨大地位,從事掠奪性訂價(Predatory pricing)策略。高通3款UMTS晶片組以低於成本價,賣給二大客戶華為及中興(ZTE),意圖在消滅當時主要對手Icera。

歐盟指出高通具針對性的削價出售行為,以對它自己整體業務最小影響造成對Icera最大傷害,也沒有證據顯示高通行為有任何好處可言。

2011年Icera被Nvidia收購,後者又在2015年結束其基頻晶片組業務。

歐盟認為高通行為對市場競爭造成極大傷害,已違反歐盟公平競爭法令,判罰高通2018年營收的1.27%,約2.42億歐元,並要求高通未來不得再從事類似的商業行為。

高通對此表達不服。高通法務長Don Rosenberg指出,歐盟判決是針對該公司很短期間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很少量晶片的行為,根據很新的經濟理論做出的判決,既無法律前例、和事實證據不符,也違背完整的經濟分析。高通也聲稱並未對Icera造成傷害。高通也表示將上訴捍衛自身立場。

就在高通抗告的同時,今年4月蘋果和高通宣佈大和解後,未來iPhone又再回歸採用高通5G晶片,這也讓失去大客戶的英特爾宣布退出5G行動數據機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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