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網路公司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區域經濟市場募集資金是必然的趨勢,然各地市場規則不同,慎選上市區域不啻為準備透過公開市場募集資金的網路公司必修的課題。
隨著國際金融市場的發展,資本公司追求資金而到其他區域募集的例子越來越多。面對資本市場國際化以及網路無國界時代的趨勢,投資者必須具有更宏觀的理財觀念以及資訊。
面對網路新興公司一波波的集資行為,網路公司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區域經濟市場募集資金是必然的趨勢,然各地市場限制規範規則不同,如何選擇上市區域募集所需資金,不啻為預備上市之網路公司所必修的課題。
以下為在國內市場以上市上櫃一般類股以及二類股公司上市相關資格限制以及為您比較分析網路公司於香港、日本、新加坡以及美國NASDAQ募集資金的相關規定。
由以下表格可知,若以上市速度為基準,相較於其他市場的至少兩年資格,國內二類股上市僅需一個會計年度,對於資金恐急的網路公司不失為一較佳選擇。
表一:網路公司於國內上市上櫃一般類股以及二類股之資格限制
| 上市一般類股 | 上櫃一般一類股 | 上櫃二類股 | |
| 設立>年限 | 1.5年 2.取得科技事 業者無限制 |
1.3年 2.取得科技事業者無限制 |
滿一年 |
| 設立資本額 | 三億以上 | 五千萬以上 | 三千萬,無累計虧損或淨值2000萬以上 |
| 獲利能力 | 會計年度決算無累計虧損,且決算後之營業利益與稅前利億佔實收資本額4%以上;或是近兩年度平均達2%以上,且最近一年度比上年度佳 | 無限制 | |
| 股權分散 | 記名股東在1000人以上,且持股1000股至50000股之記名股東不少於500人,且所持股份總額合計佔發行總額20%以上 | 持股1000~50000股之記名股東不少於300人,且持有股份總額應佔發行總數之10%以上或逾500萬股 | 持股1000股以上之記名股東達300人以上 |
| 集保年限 | 2年起 | 2年起 | 4年起 |
| 推薦券商家數及輔導期間 | 一家主辦券商輔導24個月 | 兩家以上 公開發行且輔導12月以上 |
兩家以上,至少公開輔導6個月 |
| 審查方式 | 實地審查;交易所經理部門及上市審議委員會通過後,提請董事會及主管機關備查 | 實地審查;櫃買中心經理部門會議及上櫃審議委員會通過後,提請董事會及主管機關備查 | 書面審議;櫃買中心經理部門會議通過後,提請董事會及主管機關備查 |
| 承銷方式 | 得信用交易 | 得信用交易 | 不得信用交易 |
表二:網路公司於新加坡、香港、日本上市之相關資格比較
| 新加坡SESDAQ | 香港創業股 | 日本新興市場 | |
| 設立年限 | 無限制(但需要營業計劃或資金需求) | 兩年 | 無限制 |
| 設立資本額 | 無規定 | 無明文規定,預估市值至少約4600萬港幣 | 市值至少5億日幣 |
| 獲利能力 | 無 | 無限制,但需顯示前兩年的活躍業務紀錄 | 無限制 |
| 股權分散 | 小股東500人以上,公眾持股需達50萬股或時收資本額15%以上 | 公眾持股至少100人以上持有 | 公開承銷後,應增加新股東300人以上 |
| 集保年限 | 2年以上(個案可請求豁免) | 管理層股東2年、大股東6個月 | 無特殊規定 |
| 推薦券商家數及輔導期間 | 一家推薦券商;無輔導期 | 一家推薦券商;無輔導期 | 一家推薦券商;無輔導期 |
| 審查方式 | 書面審議 | 書面審議,由香港連教鎖創業版上市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報提主管機關備查 | 書面審議,由東京証交所上市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提報主管機關備查 |
| 承銷方式 | 皆可,公司自行決定 | 得信用交易 | 不得信用交易 |
表三:美國NASDAQ上市主要申請條件
| 美國NASDAQ(National) Standard 1 |
美國NASDAQ(National) Standard 2 |
美國NASDAQ(National) Standard 3 |
美國NASDAQ(Small Cap) Standard 1 |
|
| 設立年限 | 無限制 | 無限制 | 無限制 | 一年以上或是總市值超過美金五千萬 |
| 設立資本額 | 淨值美金600萬 | 淨值美金1800萬 | 總市值7500萬或資產及總營收各達美金7500萬 | 淨值美金400萬;或總市值5000萬 |
| 獲利能力 | 最後一年貨最後三年內其中兩年的稅前盈餘達美金100萬 | 無限制 | 無限制 | 最後一年或最後三年內其中兩年淨利達75萬 |
| 股權分散 | 1.公眾持股:達110萬股、市價美金500萬 2.持有股份100股以上之股東不少於400人 |
1.公眾持股:達110萬股、市價美金1800萬 2.持有股份100股以上之股東不少於400人 |
1.公眾持股:達110萬股、市價美金500萬 2.持有股份100股以上之股東不少於400人 |
1.公眾持股:達100萬股、市價美金500萬 2.持有股份100股以上之股東不少於300人 |
熱門新聞
2026-01-12
2026-01-12
2026-01-12
2026-01-12
2026-01-12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