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網站母公司精誠資訊與伸斐公司的「Kimo」商標爭訟,昨天已獲最高行政法院裁定精誠敗訴。針對此事,「Yahoo!奇摩」今天對外發表正式聲明指出,該商標早已停止使用,不影響未來「Yahoo!奇摩」經營。

「Yahoo!奇摩」原本就預定在今天發表合併後的新企業識別系統,無巧不巧,昨天台灣最高行政法院針對其歷時4年的商標官司作出裁決,判定精誠資訊原「Kimo」商標與伸斐公司的「K.I.M.」服務標章近似,不得再使用,伸斐公司可能對此向精誠尋求賠償。

關於「Kimo」商標爭訟一事,Yahoo!奇摩也對外說明,首先是精誠公司還沒有收到行政法院正式的判決書,待接到書面文件後才會進一步處理。

此外,Yahoo!奇摩也表示該爭議的商標屬於原奇摩站申請的眾多商標之一,早已停止使用,新的品牌「Yahoo!奇摩」已經出爐,未來新品牌與新服務都與先前的爭訟案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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