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期會、證交所、櫃買中心等機關自今日(12/27)起將分別在台北、高雄、台中3地,展開為期3天的「證券交易法相關修正條文宣導說明會」,此次宣導重點以與上市、櫃公司及證券業者相關的9大違反證交法的犯罪行為為主,希望藉由宣導,避免上市櫃公司誤觸法網而不自知。
上市櫃公司應避免誤觸法網

由於近來股市行情不佳,證期會加強宣導證交法相關規定,依照上市櫃公司以及證券商容易誤觸的違反證交法不法行為,將其區分為9類,加強宣導,避免上市櫃公司不慎誤觸法網。

證期會表示,目前正值司法檢調單位打擊股市不法之際,上市公司應謹慎小心,依照規定運作,避免誤觸法網。

證交所表示,以虛偽隱匿公開說明書一事為例,若公司開始上市買賣,或增資後新股上市時,即調降財務預測,而未能於公開說明書的財報反映,延至上市後才宣布者,則主管機關對其移送法辦的考量為:公司財務預測調降之時點有無刻意隱匿、延遲更新或公開說明書有虛偽隱匿情事。
證期會所歸納的九大犯罪類型:

證期會所歸納的九大犯罪類型如下:

1.公開說明書有虛偽隱匿情事。
2.挪用公司資產涉有侵占及背信情事
3.虛飾財務報告
4.掏空資產
5.拉抬股價
6.關係人交易股票價格涉利益輸送
7.有以不合理高價標購違約戶股票
8.對違約戶請求金額減少
9.關係人所持有虧損公司之股票轉由公司承受以套取現金。

熱門新聞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