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金管會本周公告已完成電子支付相關法規的修正草案,鬆綁對電子支付機構的相關規定,讓業者可以間接連結消費者的銀行帳戶進行支付,此外,也簡化行動支付身份驗證方式,改善用戶體驗。

此次修法包括「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電子支付機構清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金管會已完成法規預告,按行政程序最快在下週就會開始施行。

金管會表示,修法後提供電子支付程序更多的彈性,且優化行動支付的使用體驗,同時提高了電子支付清償基金的運作效率。

在電子支付的程序中,修法前要求電子支付業者必需直接向消費者開戶的金融機構扣款,修法後新增間接連結機制,讓電子支付業者在連結金融機構上有更多的彈性,業者可經由專用的存款帳戶銀行連接金融資訊服務事業或票據交換所,間接向消費者開戶的金融機構提出扣款。

對電子支付業者來說,透過金融資訊服務事業或票據交換所間接連結消費者開戶的金融機構進行扣款,不需一一連結不同消費者開戶的金融機構,連結機制上有較多的彈性,而對於消費者來說,即使在為不同的銀行的存戶也能使用電子支付服務。

另外,為了優化行動支付體驗,先前規定消費者使用的密碼必需為英數混合,且更換密碼不得和前兩次舊密碼相同,修法後不再硬性規定使用英數混合,且放寬更換密碼規定,只要不與前一次的舊密碼相同即可,換言之,喜歡使用固定密碼且定期更換密碼的用戶,只要兩組密碼輪替使用即可。

消費者使用行動支付,如同線上交易使用密碼或OTP動態驗證碼登入,當交易金額較高時,依規定需以雙因素驗證確保交易者的身份安全,金管會修法放鬆規定,消費者使用與電子支付業者約定的裝置(綁定的設備如手機)搭配密碼、圖形鎖、手勢,或是指紋等生物特徵,就不需再輸入密碼或OTP動態驗證碼。

至於行動支付在未使用下10分鐘自動中斷連線,修正後將中斷連線的限制時間延長為30分鐘。消費者在實體通路消費不需再次確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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