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兩件與中國大陸有關的事件,說明了我們如果用小眼睛去看世界,看到的世界當然就是真的那樣小。

事件之一,是中國的華彬集團,據稱有意以5年2,500萬美元的代價,獨家贊助臺灣的高爾夫好手曾雅妮。此事頗有一點爭議的地方在於,華彬集團要求曾雅妮必須與其他的贊助商提前解約,並且入籍中國。臺灣的媒體則多數將焦點放在,臺灣難得出現這麼傑出的運動人才,為何沒有臺灣的企業願意贊助曾雅妮,讓曾雅妮可能必須被迫出走?

這種我們習以為常的論點,卻讓我非常困惑。高爾夫天王老虎伍茲在被「抓包」前,每年的廣告代言收入超過一億美元,試問,可曾有人在意找他代言的哪一國的企業,或是哪裡出產的商品?當然是沒有的。就算找他代言的企業以美國公司居多,那也是因為這些企業覺得找老虎符合他們的商業利益,而不是因為老虎是「美國人」。如果我們期待曾雅妮是世界級的運動員,為何我們又需要在乎找曾雅妮代言的是哪一國企業呢?

即使我們從關心「國人」發展的角度來看,我們的國人有國際競爭力,為臺灣賺進大把的外匯,不也是好事一樁,為何我們要感到焦慮呢?華彬集團如果真要求曾雅妮要入籍中國,是不是其實並非單純的商業動機,而是帶有「統戰」的目的呢?很多人的疑慮可能也在這裡。這可能性很高,但是這事也沒大家想像中的要緊。為了統戰的目的而付出這麼高的代價,其實這也是中國政府的「行銷支出」,我們犯不著為中國政府操心,但是寄望臺灣的民間企業與中國官方「競標」,這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中國的桌球選手大量為其他國家出賽,在奧運的場合裡,我們經常看到不同國籍,但是其實都是中國選手在捉對廝殺的場面,我們可會覺得這樣的場面有辱中國的桌球名聲呢?

對於成功的運動員,我們總是讓他們背負了太多的家國榮辱,我們的民族主義神經太過緊繃,常常也逼得運動員跟著緊張起來。英國的足球金童貝克漢離開英超曼聯以後,分別踢過西班牙、美國、以及義大利的球隊,反而讓貝克漢的國際知名度更上一層樓,代言收入翻了兩翻,難道英國人也該要求英國政府或是企業拿錢出來留下貝克漢?

貝克漢先是貝克漢,然後才是英國人,曾雅妮先是曾雅妮,然後才是臺灣人。選手是為自己的人生,為自己的榮光而戰,為國爭光只是附屬品。曾雅妮有任何的成就,作為她的國人,我們為她高興,為她喝采,這樣也就夠了。

只要跟中國有關的,我們似乎是去也怕,來的也怕。另外一個事件,是開放大陸學生來臺就讀。臺灣的大學對中國學生有沒有吸引力,我不太清楚,但是開放大陸學生來臺灣,絕對是利大於弊。美國之所以在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成為世界一等一的強國,和廣納全球最優秀的人才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到美國留學的學生畢業之後留在美國工作的,等於是他的母國訓練一個人才一、二十年之後,拱手讓美國社會利用他人生精華歲月的生產力;那些畢業之後回到故鄉工作的,把他們在美國養成的生活方式與文化帶回自己的國家,讓美式產品與服務得以長驅直入有留美人才的每一個國家。

我要說的是,如果我們不反對老虎伍茲這樣賺錢,我們也同意美國廣招留學生一本萬利,這道理不會因為和中國有關就有所不同。

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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