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在去年12月調查蘋果公司控制國內iPhone電信商綁約價格屬實罰款2000萬元,蘋果今年1月已支付罰款,同時也向行政院提出行政訴願。

去年12月因三位立法委員質詢公平會時質疑蘋果iPhone違法控制國內電信業者綁約資費方案,公平會對蘋果與電信商間的經銷合約展開調查,認定蘋果將iPhone等商品賣斷給電信業者,但仍控制電信商綁約資費需先送蘋果通過後始能對外公佈銷售為違法行為,裁罰蘋果2000萬元,並要求蘋果停止限制行為。

公平會委員暨發言人吳成物表示,蘋果公司已在今年1月中繳付罰款,同時也向行政院提起訴願,蘋果公司同時向公平會承諾去年與電信商間手機等產品經銷合約將不再適用,停止對經銷商的限制行為。

雖然蘋果承諾現有產品銷售合約不再適用,停止控制經銷商綁約資費的限制行為,但吳成物表示,這不會對現在蘋果資訊商品的銷售管道或價格帶來影響,而未來蘋果新產品新的經銷商合約是否同樣不適用還不得而知,因為蘋果尚未發表新品,而且蘋果提起的行政訴願也還沒有裁定下來。

因蘋果iPhone手機、iPad平板在全球市場上相當受到歡迎,蘋果對授權的蘋果通路及合作的電信商都握有相當大的控制力,除了業者正式銷售新品前需先向蘋果提出售價、優惠方案,經蘋果同意後還需由蘋果確定何時才能對外公佈,蘋果也嚴格控制經銷商限制相關的銷售訊息外流,像是產品首賣日、首批到貨量、定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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