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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共享資源;作者:Sébastien Bertrand

歐洲知名的隱私權擁護者 Simon Davies針對Google 11月開始執行的「共同支持」(shared endorsement)做法,在歐盟14個國家提出侵犯使用者隱私的控訴。

Google於10月中修改隱私條款,新條款讓Google得以在廣告中使用用戶的個人檔案,包括檔案名稱、照片、追蹤、評價與+1等,例如會在麵包店的廣告上看到來自友人的+1推薦,Google將此稱為「共同支持」,新條款於今年的11月11日生效。當時就有許多隱私團體如電子前線基金會表達抗議。

Simon Davies指出,根據初步評估,Google這項作法已嚴重違反了隱私權防護法。他於11月26日向歐盟14個國家的隱私權主管機關提出控告,要求針對Google新廣告措施展開調查,並在調查結果出爐前立即暫停實施。

Google另一項變動,要求使用者要在YouTube留言前,必須先登入Google+或加入Google+。Davies表示,使用者要使用YouTube之前,不但得揭露其身份,而且他在YouTube的留言及瀏覽行為也預設成為可被公開看到且辨識的產品代言。他指出,Google種種措施都是以使用者的Google+身份為中心而建立,Google+已暗中和其他服務整合在一起。即使使用者以為他們沒有Google+ 帳號,但其實極可能早就被自動加入了。

他表示,這樣一來,Google等於是三重剝削使用者資料,一是要求使用者建立會被看光通訊內容的帳號,二是把其資料合併到整個Google服務體系,三是擅自把個人喜好、互動、關係及瀏覽行為連結到廣告網路上,可說是線上隱私的「完美風暴」。

Davies提出控訴的國家包括挪威、瑞典、捷克、丹麥、法、英、西、義、斯洛伐尼亞、奧地利、比利時、德國、立陶宛、荷蘭及波蘭等。

Google隱私政策早已是歐盟政府關注焦點。由於去年Google將旗下服務的隱私條款整合為一,使有眾多用戶的Youtube與Gmail用戶資料整合成超大的個人資料庫,引發各國關注。4月間法、英、荷、德、西班牙和義大利等六大歐盟國家網路資訊相關機構對Google採取聯合行動,對Google提出質疑。之後包括英、德、義連番要求Google修改隱私條款,西班牙及法國甚至計畫對Google祭出罰則。(編譯/林妍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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