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應美國眾議員的要求為Google Glass可能帶來的隱私問題提出回覆之後,美國德州眾議員Joe Barton周一(7/1)發表聲明表示Google的回應讓人失望。
Barton認為,Google回答避重就輕。他表示,Google Glass可能改變人們的溝通和互動,由於類似的新科技可能改變社會規範,因此有必要保障民眾相關的權利,裝置內也必須內建隱私機制,並期許在Google Glass開發過程中可以和Google持續發展合作關係。
已於4月間少量出貨的Google Glass創新技術雖令科技迷感到興奮,但卻也可能因為拍照功能侵犯路人隱私。5月間包括Barton在內的美國眾議院兩黨聯合隱私小組成員發函給Google執行長Larry Page,要求Google針對如何避免Google Glass在非經同意下蒐集個人隱私、如何保障非Google Glass用戶的隱私、能否選擇個人資料不被蒐集等8項問題提出說明。
Google依要求由公共政策暨政府關係副總裁Susan Molinari在期限前提出回覆。信中一再重申Google對安全及隱私的重視。其中較明確的回答是,Google Glass可儲存確保系統運作的軟體及內容資料, Google也針對資料儲存實驗「上鎖」的機制。使用者可以從MyGlass網站及行動應用看到Google Glass的狀態、設定與使用的應用、蒐集的資料,使用者可管理或甚至刪除,使隱私不致外洩。此外,Google不具備人臉辨識功能,未來也不會加入此一功能。
她指出,Google Glass的使用必需依循Google隱私政策條款,隱私條款並不會為Glass特別修改。Google的隱私政策和對使用者「不斷重覆」的要求許可也是為確保Google資料蒐集是「合法且適當處置」。
除了美國,歐盟與其他6個國家的隱私暨資料保護組織也發表公開信要求Google仔細思考該裝置的隱私問題,並與相關組織進行溝通。(編譯/林妍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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