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於去年2月發表Google Buzz社交服務引爆了隱私爭議,並惹來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TC)的調查,本周Google則宣布已與FTC達成協議。

Google Buzz引起批評的主要原因為Google自動將使用者常用的Gmail聯絡人加到公開的Buzz檔案中,去年2月就有使用者集體控告Google侵犯隱私,Google除了更改Buzz功能外,也支付850萬美元的和解金。此外,FTC亦於去年指控Google使用了許多欺騙的手段,並違反Google自己的隱私策略。

FTC去年控告Google時指出,雖然Google讓Gmail用戶相信有加入Buzz網路的選擇權,但不使用該服務的選擇權卻無效,而且Buzz用戶也很難找到限制分享個人資訊的控制功能。

Google隱私暨產品總監Alma Whitten坦承,Google Buzz的發表未能達到Google對於透明度與使用者控制的平常標準,而讓使用者與Google失望,即使Google很快地就進行各種改善措施,但不意外地包括FTC在內的政府機構仍想要更多的資訊,以了解哪裡出了差錯及Google如何避免再犯。因此,Google與FTC達成協議,以解決他們擔心的各種問題,Google每兩年將接受一次獨立機構對其隱私程序的審核,而且在改變使用者資訊分享的策略前,一定會先取得使用者同意。

FTC則指出,此一協議阻擋了Google未來錯誤解釋隱私的機會,要求Google導入全面的隱私方案,而且未來20年都必須定期接受獨立機構的隱私稽核。

這不但是FTC首次要求一家公司必須採用全面的隱私方案以保護消費者資訊的隱私,也是FTC第一次宣稱有業者違反美國及歐盟間安全港架構協議(Safe Harbor Framework)的隱私要求。該架構有一套準則以讓美國企業可合法將個人資料從歐盟轉到美國。

FTC主席Jon Leibowitz表示,當業者立下隱私誓言時,他們就必須遵守,這是項棘手的協議,因為得確保Google遵守對消費者的承諾並在Google所有的營運中建置強大的隱私保護。

FTC周三(3/30)發表了與Google的協議內容以供大眾檢視,經歷30天的大眾審閱期後,FTC將再評估並釋出正式版。(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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