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PI與ezPeer之間的訴訟,歷經2年10個月的纏訟後,今日(6/30)終於在士林地方法院的宣告下,一審判決ezPeer勝訴。

對此,IFPI表示,將會「上訴到底」,並且決定向P2P的終端使用者全面宣戰;ezPeer則是一再強調P2P的科技中立,倘若IFPI濫用刑事手段威脅使用者,ezPeer也會推動著作權法51之1的立法,來確保終端使用者對P2P的合法使用權。

ezPeer總經理吳怡達表示,P2P的發展已經是不可抵擋的趨勢,希望IFPI能夠敞開溝通的大門,不要成為音樂人與科技人之間的障礙,才能創造唱片業者、P2P業者、消費者三贏的局面。

然而,IFPI對於一審判決不服的情況下,不僅決定上訴到底,同時也不會改變立場進行協商,IFPI秘書長李瑞斌表示「今天的臺灣音樂產業最黑暗的一天」。

除此之外,同樣面臨IFPI控訴的飛行網(Kuro),則是認為一審判決只是一個里程碑,因為不論輸贏是誰,官司不會就此結束,而P2P產業的發展關鍵,並非取決於單一案件的官司判決,唯有立法才是最終的途徑,尤其現行著作權法未能符合產業發展的情況下,透過立法才能真正健全P2P的發展環境。

弔詭的是,P2P業者雖然都希望推動立法,進而達到健全發展環境的目的,但IFPI不滿ezPeer一審勝訴之餘,卻又認為現行法令已經足夠,完全沒有修法或是立法的需求。

根據法院對於ezPeer與IFPI的一審判決結果來看,士林地方法院明確指出ezPeer所提供的P2P服務,並沒有製造刑法所不容許的風險,目前也沒有任何一個法令規範P2P業者,必須針對所屬營運系統上是否有具體的著作權侵害行為,逐一檢視並且加以過濾,因此ezPeer不具有保證人的地位,也沒有防止侵權行為發生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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