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組成對臺灣產業發展的意義何在?主導催生NCC的行政院政務委員蔡清彥今天(10/13)表示, NCC的出現,將使電信傳播市場競爭更為劇烈,寬頻價格將會下降,並洐生帶動數位內容、電信服務、行動內容等產業,再一步推升製造業,如手機製造,估計NCC成立後,能再創造新臺幣上兆元的產業規模。
NCC的出現是因應電信與媒體跨業經營的趨勢,不論是電信業者,或是有線、無線、廣播等媒體經營者,只要擁有頻譜資源,都能在科技的演進帶動下,提供電信溝通、網路互動與內容播放服務。就像中華電信11月開始提供多媒體隨選視訊(MOD)服務,用戶透過ADSL網路即能收看電視節目,而東森、和信等有線電視業者,也早已提供Cable上網、Cable Phone等電信服務。
在業者已展開跨業經營的腳步之際,臺灣現行的通訊傳播主管機關卻分屬不同單位,致使事權不一,影響整體產業的發展,如中華電信MOD服務,除了報請主管機關交通部電信總局同意之外,由於事涉節目內容的經營,還得行政院新聞局通過才能營運,使得MOD案從提出到正式提供服務,至少拖了兩年。
此外,法源依據的不同也造成電信與媒體的跨業經營有不公平競爭現象,例如同樣提供付費電視內容的中華電信MOD,一開臺的服務範圍即是臺灣全省,但有線電視卻受制分區經營規定,付費電視的營運必須分別在每個縣市政府闖關。
在NCC組織法草案中提到,臺灣的通訊傳播業在規模上僅次於金融服務業,監理單位分散、法源不一的環境下,將會窒礙產業發展。也是NCC籌備處一員的行政院政務委員葉俊榮說,組成NCC的意義是對產業提供良好的政府平臺,對內不但可發揮維持競爭秩序、保護消費者的效用,對外也讓臺灣的通訊傳播產業與國際接軌。(美國、法國、澳洲、新加坡、加拿大早已有相關監理機關FCC、ART、ACA、IDA、CRTC)
蔡清彥也指出,電信與媒體的跨業經營不能因傳輸技術的不同,而產生不公平競爭,待NCC成立後,電信傳播市場將更多元發展,不同業者間的競爭更為公平,但也更趨激烈,在這樣的競爭環境下,寬頻等費率預期會下降,如此才能帶動更多數位內容等更多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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