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Amit Mehta周二(9/2)針對Google反壟斷一案作出裁決,指出Google無需拆分Chrome瀏覽器或Android平臺,但必須與競爭對手分享搜尋索引及與用戶的互動資料。當天Google的盤後股價上漲了6.57%,達225.92美元。
這起案件始於2020年,當時美國司法部於11州針對Google提出反托拉斯訴訟,同年另有38州也提出訴訟,主要皆是指控Google搜尋壟斷市場,隨後法院將兩案合併審理,並在2024年8月判決Google敗訴,指稱Google透過獨家通路協議,於一般搜尋及一般文字廣告上維持壟斷地位。
在進入案件的補救措施審理階段之後,美國司法部甚至提議Google出售Chrome或Android業務,以有效解決Google的壟斷行為。當時Google認為此舉是在玩火,可能會導致Chromium專案開始收費,或是無法維持該專案的運作,進而危及整個瀏覽器產業。
此外,擁有全球近7成市占率的Chrome瀏覽器令許多業者躍躍欲試,包括OpenAI、Perplexity AI、Yahoo與DuckDuckGo等業者都對Chrome有興趣,Perplexity AI甚至喊出了345億美元的價碼。
然而,Mehta表示,Google的主要違法行為在於透過預設協議排除競爭者,而非Chrome或Android本身的存在,補救措施必須與確立的違法行為直接相關,拆分是過度且不成比例的措施。此外,Mehta也認為,強制剝離Chrome或Android會對消費者、合作夥伴及整個生態體系造成巨大干擾,可能破壞數以億計的裝置穩定性及相容性,不符合「恢復競爭」的必要性。
因此,Mehta僅要求Google不得強制合作夥伴排除其它搜尋或AI產品;也必須向合格的競爭者提供搜尋索引及與用戶互動的資料,但不包含廣告資料;要求Google公開披露廣告拍賣的重大變更,防止私下調整價格;同時成立技術委員會以協助Google執行最終裁定,有效期為6年。
司法部負責反托拉斯的助理司法部長Abigail Slater指出,網路搜尋的競爭已經凍結了20年,Google的策略排除了競爭,損及消費者並減緩創新,此次的補求命令意謂著法院也同意應該恢復長期被壟斷的搜尋市場競爭,司法部正在評估法官所裁定的內容,以決定是否採取其它行動。
Google則說,法院承認了生成式AI將帶來更多獲取資訊的方式,且Google反對法院在去年8月的判決;新的裁決限制了Google散布服務的方式,還要求Google與競爭者分享搜尋資料,他們擔心這可能會影響用戶隱私,也正在仔細審查裁決內容。
市場認為這對Google而言是項勝利,代表它可以繼續每年支付龐大金額以成為各家瀏覽器的預設搜尋引擎,只要不要禁止這些瀏覽器同時提供其它搜尋引擎選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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