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隱私保護局(California Privacy Protection Agency)提出了一項針對自動化決策技術(Automated Decision Making Technology,ADMT)的隱私保護法規草案,目的是要企業針對這些技術提供更多的保護措施,讓受影響的個人可以根據加州消費者隱私法案(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CCPA),選擇退出以及進一步獲取企業使用自動化決策技術相關資訊的權利。

加州隱私保護局董事會成員Vinhcent Le表示,新提出的法規草案,要求企業負責任地使用自動化決策技術,並且提供員工和兒童隱私保護。法規草案主要針對以下自動化決策技術使用情境提供保護,範疇涵蓋包括對受自動化決策技術影響的個人生活有重大影響的決策,例如就業和薪酬決策,還有包括對員工、承包商、申請人或學生等個人評估,像是使用鍵盤記錄器分析工作表現或是追蹤位置等行為。

在公共場所,諸如購物中心、醫療辦公室和體育場,對用戶進行的評估,使用像是臉部辨識技術,或是自動情感評估分析用戶行為等應用也受到規範。此外,法規草案還保護包括企業對用戶進行行為廣告評估,諸如了解用戶個人偏好和興趣,以向他們展示廣告等應用。

在以上應用情境,企業必須要事前告知用戶,自動化決策技術的使用方法,以便用戶可以選擇退出或是接受,並決定是否要獲得更多資訊。自動化決策技術法規草案的目的是要提供用戶更多控制個人資料的權利,同時確保自動化決策技術系統在設計中納入隱私保護考量,在技術創新和個人隱私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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