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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爾

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在2017年1月控告高通(Qualcomm)打壓競爭對手,而美國加州法院則在今年5月判決FTC勝訴,上周,已將手機數據機晶片業務賣給蘋果的英特爾(Intel)挺身而出,指稱該公司的確是受到高通的壓迫才退出該市場,企圖說服法院拒絕高通的上訴。

FTC控告高通壟斷的事由之一為高通的「不取得授權就沒晶片」(no license, no chips)的政策,高通握有大量有關行動數據機晶片的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EP),但高通卻拒絕提供競爭對手相關專利的全面授權,為此,需要行動數據機晶片的手機製造商或OEM業者,必須另外向高通取得SEP專利授權,代表高通客戶必須同時支付授權費與晶片費用。

英特爾則在提交給法院的意見陳述書(amicus brief)中解釋,在該政策之下,高通刻意調降了晶片的售價,讓競爭對手的產品看起來更加昂貴,但高通的授權費卻與晶片價格差不多。

倘若高通客戶不管用不用高通晶片都要取得高通的授權,那麼只有向高通購買最划算,因而打趴了一堆競爭者,包括英特爾在內。

英特爾說,他們曾經力抗高通長達10年之久,投入了數十億美元的資金,聘請數千名工程師,還併購了兩家公司,好不容易才成為蘋果iPhone的數據機晶片供應商,一直到iPhone 11都能看到英特爾數據機晶片的蹤影,只是,該公司終究無法克服高通所建築的各種人為障礙,只好被迫在今年退出該市場

另一方面,蘋果則在今年7月宣布,將以10億美元買下英特爾的智慧型手機數據機業務,計畫於今年第四季完成交易。

總之,就算已經退出該市場,英特爾依然決定出面支持FTC,還說不只是美國,其它國家的政府都已經對高通違反市場競爭的行為作出了懲處,像是高通在中國被判罰10億美元,在南韓被判罰8.5億美元,遭歐盟判罰12億美元,也曾被台灣開罰7.7億美元,但最後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與高通和解,高通承諾要在未來5年內在台投資7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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