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電腦公會(TCA)今(4/24)對外宣佈上個月網際網路促進會對於未來台灣在經營華文網路市場的機會與策略,其中該促進會會長詹宏志表示,製造業外移後,內容將成台灣網際網路產業重要生存依據,因此建議政府正視相關問題,修改法律條文以促進網路產業的發展。內容產業資金投資潛力應為現在的5倍

儘管台灣網際網路應用產業正處於低潮期,台北市電腦公會在3/23日連續兩天邀集相關領域業者舉辦「網際網路應用產業發展策略會議」,會中結論說明了台灣網際路應用發展,朝向開發華文網路內容,並以此建議作為國家發展網際網路應用的策略性手段,而且利用內容的優勢前進大陸市場。

目前參與網際網路促進會的會員,為數並不多,約10家左右,包括數位聯合公司、滾石唱片網路集團、中時網路科技、Hinet Net、富翊資訊、管家婆科技、偉盟系統、翔威國際、蕃薯藤等。

在促進內容成為國家策略發展的同時,詹宏志認為投資內容產業的資金規模應擴大為現在的5倍,而且應達到5家百億營收的內容服務企業,並將主管機關由工業局轉成經濟部。

詹宏志並期竟藾睆蘢糮P進會將持續推動政府與廠商之間的互動,並延續開辦去年的iEXPO網路虛擬展,預計將在今年的9月中旬於世貿2館呈現,而這一次的內容將更著重在網路電信與娛樂結合的應用。網際網路應用產業發展策略:台灣應開發華文內容再前進大陸

會中並達成內容前進大陸的共識,詹宏志表示,在目前看來台灣網際網路應用產業發展應以華文市場最有利基點,並且結合台灣民眾生活型態與網際網路,做為帶動網路應用產業的最大驅動力。例如台灣的流行音樂、言情小說產業、出版的電腦書籍等,都已在大陸佔有廣大市場,這些都應該作為內容市場的基礎產業。

至於網路與娛樂結合的產業趨勢,詹宏志建議,政府應該把開發網路內容產業當做國家發展網際網路應用的策略性手段。台灣善於運用富裕生活型態下創造出的流行文化輸入大陸,其它相關供應網際網路應用產業的軟、硬體就會相對產生機會,成為數位經濟下的最大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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