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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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法規委員會(Legal Affairs Committee,JURI)在本周三(6/20)投票通過了遭到眾多網路大佬反對的《著作權指令》(Copyright Directive),不過,它還得通過歐洲議會全體投票表決才能成為正式法令,意味著反對陣營仍有時間展開遊說行動。

新版《著作權指令》中最受爭議的是當中的Article 13,它要求網路平台必須過濾使用者上傳的內容,以確認所上傳的內容未侵犯著作權,外界擔心該規定將讓網路從一個分享與創新的平台變成可自動監控與控制用戶的工具,連開源程式碼分享平台GitHub都跳出來號召開發人員向歐盟陳情,宣稱Article 13侵犯使用者隱私也危及言論自由。

另一個引發討論的規定則是Article 11,它被簡稱為「連結稅」(Link Tax)條款,要求網路平台在連結與摘錄新聞內容時必須支付授權費予新聞出版商 。儘管它看起來是個合理的規定,然而Article 11並未定義「連結」的構成,同時外界也擔心只有Google或臉書等大型平台才付得起授權費,還可能因此而降低新聞網站的流量並影響收入,違背了Article 11的初衷。

目前歐洲議會尚未排定表決《著作權指令》的時程,估計會在今年12月到明年上半年之間進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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