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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蘋果因刻意抑制iPhone效能惹來了莫大的風波,接著祭出補救措施,將iPhone的電池置換費用從79美元調降至29美元,本周蘋果再針對iPhone 6或後續機型的過保iPhone提出補償方案,倘若在去年1月1日到12月28日自費換過電池的iPhone用戶都能得到50美元的退款,台灣用戶則能得到1,700元新台幣的退款。

此一方案只適用於過了保固期的iPhone 6或後續機型在該期間曾於蘋果實體商店、蘋果維修中心,或蘋果所授權的服務供應商曾經更換過電池的iPhone用戶。

相關的款項則會藉由電子轉帳(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EFT)或用來支付電池的信用卡退還給iPhone用戶。

符合資格的iPhone用戶應該會在今年8月1日以前收到蘋果的電子郵件,若未收到則可在今年底前主動聯繫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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