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加州監理站(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DMV)周三(10/11)宣布,已修改無人駕駛測試及公用自駕車的規章,將允許未配置駕駛的自駕車上路測試,即日起開放15天的公共評論期,截止日為10月25日。

加州為高科技重鎮矽谷的所在地,對於新科技的規定亦特別受到矚目,當地在2014年就釋出自駕車的測試規則,迄今已有42家業者取得測試許可。

然而,過去在加州道路上的自駕車測試都必須配有駕駛,以於緊急時接手,最新的規定將允許完全沒有駕駛的自駕車上路,也要求這些自駕車都必須達到美國汽車工程師協會(Society of Automotive Engineers,SAE)針對自駕車所制定的Level 4與Level 5等級。

Level 4與Level 5的自駕車皆已具備高度或完全的自駕能力,可全方位地自主操控車輛,當中的Level 4大部份皆有自駕模式,Level 5則為全面自駕模式,屬於自駕計程車的標準。

在蒐集公眾的意見之後,DMV即會將完整的規定上交以進行審核,新規定可望於明年中正式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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