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蘋果、Mozilla、美國民權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y Union,ACLU)、電子前線基金會(Electrical Frontier Foundation,EFF) 等80多家企業及非營利機構聯署聲援微軟控告美國司法部利用違憲手段取得其用戶資料。

美國檢警單位為了查案,經常要求網路公司或ISP提供用戶資訊,這些公司的因應之道即是在他們提交資訊時通知用戶。然而美國司法部發出禁聲令(gag orders),禁止這些企業通知用戶。微軟即在今年4月控告美國司法部此類作法,等於是侵犯了憲法保障人民獲知政府搜索其財產,以及企業自由與客戶通訊的權利。

上周五為本官司簽署法庭之友意見書(amicus curiae brief)的截止日,有超過80多個企業及組織聯署聲援微軟。科技大廠蘋果及Mozilla、和Lithium Technologies及Twilio也於上周簽署了法庭之友聯署陳述書。蘋果今年就已接獲約590項效期幾近無限的禁聲令。

電子前線基金會上周五表示,不論政府是否取得搜索令搜查我們的郵件、保險箱或雲端電子郵件,都必須告知民眾,如果電子搜索得祕密進行,我們就失去挑戰執法機關侵犯隱私合法性的權利。

媒體報導,其他支援組織還包括了Google、Amazon、阿拉斯加航空、專業攝影服務Getty Images、福斯新聞、美聯社、華盛頓郵報、西雅圖時報、葛蘭素史克藥廠(GlaxoSmithKline)甚至美國商務部。

為了在維護使用者隱私及遵循法律之間取得平衡,多家網路服務業者,包括Google、微軟、臉書、Twitter等每半年一次公佈透明度報告,說明政府要求提供用戶資訊的數量,以及他們照辦比例等概況。

今年三月,微軟、Google、臉書等大廠也曾針對美國FBI為偵辦槍擊案要求解鎖iPhone爭議中以同樣方式聲援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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