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業會計法修正案三讀通過,股票上市上櫃公司「員工分紅費用化」將在明年度上路,未來員工紅利會在財務報表上轉列為「成本」,雖然帳面獲利數字將面臨縮水,以公司治理來說,員工分紅配股費用化,能夠提高財務資訊透明度與獲利真實度,一般認為是對於股東較為有利的新措施。

除了員工分紅費用化,最近上市公司減資、提高現金股利的作法也蔚為趨勢,普遍受到投資人、產業分析的正面肯定,咸認是對提升股東權益有所助益的作法。

不過我們得進一步思考,上市公司減資、發放現金股利或是員工分紅費用化其實都不是什麼制度上的「新發明」,要不是古已有之,就是國外早已行之多年,只是我們沒有加以採納而已。以美國為例,員工分紅必須列為費用,但臺灣員工分紅不列為費用的做法,被外資認為不能反映出公司的真正獲利。

既然如此,我們為何在此時此刻開始偏愛股東,越來越懂得照顧他們的權益了呢?首先讓我們回想一下,「增資」、「股票股利」或是「員工分紅配股」在過去,一度也曾是投資者熱情擁抱、甚至是求之不得的作法。在股市狂飆的年代,現金股利被認為一元就是一元,毫無想像空間,相對來說,股票股利的價值被認為理所當然高於公司的實質獲利,高獲利的高價股「一張變兩張」的魅力更是市場追逐的焦點。這與上市公司現金增資的吸引力相當類似—投資者認為這是用低於市價買進價值較高的股票的絕佳良機,熱門現金增資股的抽籤的「中獎率」甚至在百分之一以下。

在財務管理的學理上,股票股利也不全然是一件負面的事情—教科書的標準說法是,當企業有理想的投資標的,預期能為股東創造的價值大於股東自行運用資金的機會成本時,企業就應該保留現金發放股票股利;反之,若是產業前景看淡,也沒有合適的轉投資對象時,企業才把現金發還給股東。換句話說,發放股票股利其實應該是看好產業與公司未來發展的具體表徵。

至於員工分紅配股,在過去不但不是問題,還是臺灣科技產業競爭力的重要來源。反對現有的員工分紅制度的檯面說法是,這樣的會計原則無法與國際接軌,不能得到國際投資者的認同。

與國際接軌當然不是壞事一件,但是絕大多數的金融市場投資者最在乎的當然是實質利益何在,而不是接軌不接軌的問題。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在他的著作中甚至認為,臺灣的員工分紅配股制度是臺灣很重要的制度發明。既然是我們所獨見而創獲者,與國際不接軌也就是一件再自然不過的事了。

過去再對不過的事,現在都看不對頭了,看不順眼了,真正的原因,是投資者骨子裡對於科技產業的成長力道,已經不再那麼毫無保留地相信了。

一但公司營收成長趕不上股本膨脹速度,慢牛拖車成了問題,減資也就成了利多;現在的上市公司增資股,經常是還沒到投資者手中,股價跌價損失就大於帳面股利所得,這樣的股票股利自然是不拿也罷;企業獲利遲緩不前,當可以分得的餅就那麼大時,股東也就開始認為員工的所得就是我的損失。

金融市場的弔詭之處在於,投資者的短期利多利空,未必和企業經營的前景是一致的。

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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