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資訊經理人協會等11個公協學會共同成立「資訊立法策進聯盟」,盼政府能夠加速制定我國資訊基本法,並成立專責主管機關。

除了上述兩協會外,還包括中華民國大專校院資訊服務協會、中華民國開放系統協會、中華民國資訊與科技協會、中華民國資訊學會、中華民國資訊應用發展協會、中華民國電腦稽核協會、台灣大專校院推廣教育協會、台灣科技化服務協會、台灣雲端計算學會。

資訊軟體協會理事長邱月香表示,根據台灣綜合研院研究數字,全球平均資訊軟體服務支出每增加1%,可望帶動0.245%GDP成長,說明軟體與資訊服務業者對國家競爭力及GDP的助益。但我國IT軟體支出成長率僅有6.97%,低於亞太地區平均的8.33%,支出佔GDP比重只有0.9%,低於歐美的2.47%,亞太的1.1%,顯示國內投資的不足。

行政院近期提出「網路智慧新台灣政策白皮書」,呼應軟協提出的「加速推動資訊基本法,建立資訊專責機關,調整政府資訊人力及經費結構,完備政府資訊基礎架構」訴求。國發會計劃擬定我國的資訊基本法,為了不讓這項宣示只是口號,11公協學會共組聯盟促進立法。

訴求包括:確立政府整體資訊政策及架構、設立中央政府的資訊主管機關與資訊首長、確立各級政府資訊單位及從屬關係、政府資訊經費配置標準、政府資訊安全防護基本規範與機關首長職責、賦予資訊整合與民間資料介接法源、政府重大施政計畫的資訊影響評估、民間企業應用發展的投資獎勵、其他有利於資訊應用發展的事項。

資訊經理人協會理事長洪國興表示,政府對於資訊的投資仍有很大的改進空間,以電子化政府為例,有多少服務可以讓民眾線上申請,許多服務都需要民眾前往各機關單位辦理,這對民眾而言並不便利。另外,各個政府機關有不同的主管法令,阻礙不同部會的資訊經費整合運用。

洪國興以其他國家為例指出,例如韓國設立「科技、資訊與未來部」,中國設立「工業和訊息化部」,都以部會層級政府部門來推動國家的資訊與產業政策。我國應加速制定資訊基本法,依法成立部會層級的資訊主管機關,就不易因政府更換首長、政黨輪替而使國家的資訊政策出現斷層。

雖然去年政府已成立科技部,負責國家科技發展政策,但洪國興仍認為應成立中央政府資訊機關統合各單位的資訊部門,以突破政府在資訊經費預算逐年下滑,人力不足的現況。

過去曾在農委會負責推動資訊業務的資訊應用發展協會理事長林貞也指出,研考會在併入國發會之前扮演推動政府資訊發展的角色,但研考會向各級機關發出的公文不容易受到各機關單位的高層主管重視,如果未來資訊主管機關層級為部會,如同中央的人事行政處統合管轄各機關人事單位,資訊主管機關就能整合我國政府的整體資訊政策,較易獲得其他機關單位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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