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 

蘋果

在歷經兩周的審理後,蘋果iPod與iTunes遭集體控訴案於本周進入陪審團的審議階段,消費者認為蘋果限制iPod只能播放來自iTunes的音樂,而封鎖其他來源的音樂,使得iPod價格超出它的價值,因而向蘋果求償3.5億美元,假設陪審團認蘋果濫用其獨佔優勢,違反了美國的反壟斷法令,那麼罰款將會自動變成3倍,代表蘋果將為此付出超過10億美元的代價。

雙方律師於本周一(12/15)就此案進行結案陳詞,其中原告律師Patrick Coughlin指出蘋果在2006年發表的iTunes 7.0更新含有杜絕其他競爭業者的安全機制,它讓RealNetworks的Harmony相容性技術無法運作,使得iPod用戶不能播放iTunes以外的音樂,還說iTunes若偵測到異常,可能刪除iPod上所有的音樂。

根據美國媒體報導,原告上周五(12/12)傳喚了前蘋果工程師Rod Schultz,Schultz坦承他在蘋果所負責的專案是要百分之百地封鎖非iTunes客戶端的產品,以讓第三方的音樂播放裝置無法與iPod競爭。

而代表蘋果的辯方律師Bill Isaacson則說,沒有任何證據或文件顯示消費者曾因iTunes 7.0而遺失音樂,或很難複製音樂,這些都是捏造的,控方並不了解此案所涉及的技術。Isaacson指出,iTunes與iPod是最佳組合,也是蘋果緊密整合軟體與服務的傳統,若拆分iTunes與iPod,只會像雙頭馬車般地讓形勢更惡劣。

為了不讓該案件變成更嚴重的反壟斷案,另一名辯方律師Karen Dunn表示,若為了競爭,蘋果不會忽視Amazon而選擇對抗RealNetworks這樣的小廠商,這並非是競爭的問題,而是安全問題。(編譯/陳曉莉)

熱門新聞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