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法務長Ron Bell說明這起發生在2007至2008年左右終於解密的事。

在Yahoo的要求下,外國人監視法院(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FISC)於近日啟封多達1500頁的機密文件,揭露了Yahoo在2007年至2008年間對抗美國監控法案的過程,顯示當時美國政府要求Yahoo必須提供該站用戶的通訊資料,否則將祭出每日高達25萬美元的罰款。

美國前中情局(CIA)雇員Edward Snowden去年6月向媒體提供了來自美國國安局(NSA)的大量機密文件,透露NSA長期自微軟、Google及Yahoo等9大科技公司蒐集外國人的通訊情報,被點名的科技業者紛紛澄清,他們並未允許NSA直接存取伺服器,而是只有在法院命令下才會遵循NSA的資料請求。只不過,這些有關秘密情報的請求數量或細節一直被禁止公開;一直到NSA以正式或非正式的各種手段取得全球通訊內容的事件曝光後,在科技業者的爭取下,才揭開各種機密數據或內容的神祕面紗。

Yahoo法務長Ron Bell說明,美國政府在2007年修改一項關鍵性的法令,要求線上服務供應商提交使用者資訊,Yahoo認為該要求不但違憲,而且超出監控範圍,因而不願遵循並提出抗議,在雙方交手期間,美國政府甚至曾經威脅Yahoo若不照辦就得支付每天25萬美元的罰款。最後Yahoo的上訴失敗了,外國人監視法院規定Yahoo必須提交美國政府所請求的使用者資料。

Bell表示,使用者是Yahoo最重要的資產,雖然Yahoo嚴肅看待公開安全,但該站同時也承諾要保護使用者的資料,Yahoo未來仍會針對不合法、不清楚或過於廣泛的要求來對抗政府的資訊請求或法令。

此份資料的內容包括了FISC對此事在不同階段的意見,也包含了地方法院的簡報,以及Yahoo所收到的指示。

事實上,此次Yahoo所揭露的1500多頁的訴訟資料尚不完全,有些資料迄今仍被列為機密且密封保存,甚至連Yahoo團隊都無從取得。Bell說,Yahoo未來仍會繼續爭取讓這些資料公諸於世。(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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