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與台灣的創投資金來源結構差異甚大,在美國主要資金來源是退休基金,金額比例高達60%,其餘為金融保險、法人與個人投資,反觀台灣主要資金來源為法人投資佔60%,銀行與個人投資僅各佔20%,而退休基金則是常年掛零。
為協助高科技產業升級,台灣於1982年引進在美國行之有年的創業投資(Venture Captial)之投資模式,並且為了吸引法人資金,而設立20%稅賦減免的優惠政策,時至今日,台灣已有161家創投公司,投資總金額高達1095億台幣,活躍程度可謂僅次於美國,居於亞軍地位。
而今已有科技島美譽的台灣,在高科技發展蓬勃,募集資金不再是問題的現況下,政府決定裁撤對創投業者的投資抵減優惠,使得投資誘因大失,創投公會祕書長蘇拾忠表示,在吸資困難的情形之下,創投業者勢必會紛紛出走,長遠來說對台灣經濟將造成嚴重的影響。
據悉富鑫創投已在新加坡準備成立七個創投基金,而中經合亦在大陸成立「中經合豪峰高科技基金」,積極投資大陸高科技公司。
蘇拾忠指出,美國與台灣的創投資金來源結構差異甚大,在美國主要資金來源是退休基金,金額比例高達60%,其餘為金融保險、法人與個人投資,反觀台灣主要資金來源為法人投資佔60%,銀行與個人投資僅各佔20%,而退休基金則是常年掛零。
蘇拾忠分析台灣的特殊現象應與國人對創業投資的認識不深以及保守個性所致,在美國退休基金的管理機構為民營企業,對於分散風險的創投並不排斥,更由於獲利可能性高而樂於挹注資金。
而台灣退休基金為官方管理,或許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上不願接近創投,並且對「風險」二字極為敏感。(創業投資原譯為風險投資,據傳深怕不受投資人青睞而改譯為創業投資。)
少了投資抵減誘因,法人投資創投業預計會大幅度降低,轉而成立投資部門,投資短期可獲利的國內外續優公司,對於培育新興科技、長期才可望獲利的投資會逐漸委縮,長遠看來,對於台灣產業發展應會造成負面的影響。
富鑫創投總經理李岳貞認為投資抵減的取消不是不可行,但相對應要有新的政策,或許可以設定策略性培養產業,讓不易募得資金的新技術有發展的空間,例如從國外引進的無線技術、磁碟機磁頭製造或是12吋的晶圓等精密技術應列為特定培養對象,設下誘因吸引投資人投資,而不應因噎廢食,讓創投資金來源面臨困境,自然迫使人才與技術一一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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