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消費者於上周控告Google Android透過與Android裝置製造商之間的秘密協議壟斷行動搜尋市場。

根據該訴狀,Google在2005年所釋出的免費Android行動平台很快便主導行動裝置市場,然而,Android本身僅具備基本功能,若要內建YouTube或Google Play等受歡迎的程式,裝置製造商必須搭載其他Google所要求的程式,其中一項即為Google搜尋。

消費者控訴,如果裝置製造商能夠自由選擇Google以外的搜尋引擎作為預設的搜尋工具,將有助於改善各種網路搜尋的品質,因為各個搜尋引擎都將因更多的查詢而更聰慧。

2011年的一項訴訟案讓Google的Android行動應用程式散布協議(Mobile Application Distribution Agreement,MADA)曝光,今年初哈佛商學院副教授Benjamin Edelman更公布了MADA的內容。根據該協議,這些Android裝置只有在預裝所有Google程式的前提下才能散布,而且必須把Google Search與Google Play安排在手機的預設首頁上,並以Google Search為預設搜尋引擎。

訴狀指出,多數消費者並不知如何變更預設的搜尋引擎,代表這是把消費者綁定Google搜尋的一個很有效的方式,有更多的人使用Google搜尋,意味著Google可創造更多的搜尋廣告營收。

Google則回應,任何人都可以使用Android而不使用Google,或是使用Google而不使用Android,在Google發表Android後,智慧型手機市場的競爭更激烈了,也帶給消費者更多低價的選擇。(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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