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對電信和網路業的目的,是要擴大臺灣電信和網路業者順利進入中國市場,然而以電子商務為例,這次中國對臺灣其中的開放項目是,臺灣電子商務業者能在福建省設點。

NII產業發展協進會執行長吳國維痛批,重點不是設點,而是中國不要干擾或是阻擋臺灣網路的電子商務在中國做生意,還有中國願不願意開放臺灣的電子商務。

他說,這就是將整個臺灣跟一個福建省做網路的交易,福建的電子商務交易並不熱絡,可以說臺灣是跟比較沒有市場機制的地區做交易。所以他形容,服貿協議對臺灣的電信和網路業來說,就像是臺灣拿一顆完好的蘋果跟中國換一粒乾癟的橘子。他認為,服貿的談判內容並不專業,也沒有考慮到實質問題。

中資不一定從商業利益的角度來考量商業買賣

他表示,這個服貿協議對電信和網路業而言,只符合少數人利益。他說,中資能以5或10倍的價格買下臺灣民營電信公司的股權,對中資來說是小錢。

他舉例,中國移動目前有將近4或5億人的客戶,臺灣最大的電信廠商客戶數頂多800到900萬人,換句話說,臺灣最大電信廠商的客戶數是中國移動的2.25%,所以中資能輕而易舉買下臺灣的電信廠商,此外,中資不一定從利益來做商業交易,但臺灣商人會從利益的角度去想商業買賣,臺灣電信廠商也不可能取得中國移動的股份,因為臺灣電信廠商買不起中國移動的股份,而且,中國移動幾乎是政府在內掌控。

談判就是談國家的最佳利益。他認為,簽服貿跟臺灣有無競爭力無關,原因是臺灣有無競爭力和臺灣在談判中是否要取得最佳利益並不衝突,所以並不是因為臺灣有競爭力,就不用害怕簽服貿。

他表示,臺灣必須要保障自己的利益,至少不要吃虧,如果結果是一個吃虧又外行的談判,就會令人心驚膽跳,所以他認為,應該要修服貿協議。

熱門新聞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