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續以手上握有的網路專利控告各大網路公司的Eolas Technologies終於在本周嚐到敗績,美國上訴法院本周決定維持地方法院的判決,認為Eolas的專利無效。
Eolas在2009年控告Google、蘋果、Yahoo及Amazon等22家公司侵犯了該公司的5, 838,906號專利,主要是關於允許瀏覽器程式可連結到分散式的超媒體系統以存取或排除嵌入程式物件的技術。該技術攸關瀏覽器的外掛與互動功能。
不過,德州法官在2012年發現Eolas所持有的5,838,906號專利與類似的7, 599,985號專利都是無效的,因為全球第一個瀏覽器Viola的創辦人Tim Berners-Lee與Pei-Yuan Wei出庭作證指出他們早在1993年就發明了該技術,早於Eolas申請相關專利的時間。
在Eolas提出上訴後,上訴法院決定維持地方法院的判決,也就是說這兩項專利是無效的。
Eolas被網路業者視為專利流氓,以所持有的瀏覽器互動相關專利狀告各大業者,在2003年便曾控告微軟侵犯5,838,906號專利,最後微軟選擇以和解收場,據說和解金額高達1億美元。2009年控告22家業者的案件中,德儀(TI)與甲骨文等許多業者也讓步,並付費簽署了專利授權協議。在上訴法院的結果出爐後,Google表示,很高興看到法院的這個決定。(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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