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辦,預計通過5至10家

去年年初科技基本法通過將智財權下放至各級研究單位,緊接著今年二月行政院也發佈了「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為了讓各級研究單位能夠自行進行技術等智財權的管理與推動,國科會於9月份正式公佈了「補助學術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作業」要點,開放各級學術機構申請補助。

國科會表示,今年為第一次辦理,侷限於經費,預計通過的學術單位為5至10家,國科會此事務承辦人李蕙瑩表示,由9月初公佈迄今,尚未有學術單位送件,其送件期限至10月底,若無太多意外,11月底前便會公佈通過審核的學術單位。

李蕙瑩指出,國科會並未對學術單位申請有太多限制,主要視學術單位提出的計劃而定,欲自行設立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單位的學術單位皆可申請。

依照國科會定出的標準,受補助的學術單位所進行的業務至少要包括(1)申請專利案之審查及向專利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專利等業務。(2)研發成果之技術移轉及著作授權等推廣工作。(3)授權金及權利金之收取、分配、查核,及其他技術移轉及著作授權相關權利義務之管理工作等。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新台幣,至多補助5年

其中,受補助的機關每一年的補助金額將以不超過新台幣500萬元為原則,最多補助5年,補助金額的多寡則視學術單位提供的計劃而定,其補助項目包含人事費、業務費等。

國科會表示,除了經費的補助外,國科會也將提供相關人員培訓課程,以現階段而言,已有每週固定的智財權培訓講座,未來也將持續規劃技術移轉實務訓練課程,以協助有關人員早日進入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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