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研發處已開始接受學校教授提出專利申請,並聘請專家審件,未來成大可能會成立一個獨立的單位,蒐集學校教授的專利或其它技術成果,及進行技術推廣,目前成大技術推廣的部份則交由成大育成中心及電資中心處理。
今年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發佈了「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使得政府補助、委辦或出資進行科技研發所獲得之智慧財產權與成果得以被廣泛運用。
在過去的法規中,認為政府出資,國家必須享有所有權的觀念,使得經由政府補助的研究計畫成果,皆歸國家所有。以學校為例,學校教授所申請的國科會計畫皆由政府補助研究基金,並由國科會出資申請研究成果的專利,國科會除擁有技術所有權外,也負責技術推廣,並享有50%的利益。
經過八十八年「科學技術基本法」的重新認定,及八十九年的「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施行細則公佈後,國家科學委員會開啟研究單位自行處置技術成果的大門,各研究單位將可自行運用並管理其所開發的技術及專利。
國科會綜合業務處第三科科長蔡明珠表示,國科會已將申請專利的業務及專利成果移轉給各研究單位,那是因為政府機關的性質,不適合進行管理及成果推廣的作業,技術本來就應該存在於研究人員的腦海裡,由他們自行去推動最為適合。
蔡明珠說明美國早在1980年科技立法中,將技術成果所有權下放給學校,目前亦擁有不錯的績效,她認為這是國有財產管理辦法中一革命性的變動,國科會開啟了一道大門,讓研究單位能夠自行管理並推動技術成果,不過,後續的配套措施仍未出爐,學校是否願意自行耗費人力申請專利並管理技術成果,及其相關輔助方案則正在研討中。
每年申請數十個專利的成功大學,已開始由成大研發處積極地籌劃相關業務,並計畫除了協助成大教授申請技術專利與進行推廣外,亦歡迎附近學校委託辦理。
成大研發長洪敏雄教授明白地指出,學校來處理研究技術成果推廣的動機比國科會大一點,況且學校教授對自己的研究成果亦較有心得,可加速技術商品化的時程,也較易取得產業的信任。
國科會現階段仍舊全額補助學校教授的研究計劃,申請專利的經費則補助50%,另外,國科會亦出資研究計劃經費的百分之五供學校進行技術推廣業務。過去專利所得利益國家佔有50%,現今則僅為20%,其餘則分配給學校、教授及研究生。
洪敏雄表示,成大研發處已開始接受學校教授提出專利申請,並聘請專家審件,未來成大可能會成立一個獨立的單位,蒐集學校教授的專利或其它技術成果,及進行技術推廣,目前成大技術推廣的部份則交由成大育成中心及電資中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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