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be本周對蘋果展開反擊,在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等數十家平面報紙,以及CNN、Engadget等多家科技新聞網站刊登廣告,以「我們愛選擇」為題來諷刺蘋果在iPhone平台上扼殺了Flash等技術的決策。

蘋果執行長Steve Jobs在今年4月底以長篇大論重炮攻擊Adobe Flash,認定Flash技術的安全、電池續航力,以及對觸控功能與蘋果技術的支援皆不足,當時Adobe僅以簡短的聲明表示該公司已向前走,把焦點自蘋果平台轉移到Google、RIM及Palm等其他平台,但在兩周後,Adobe開始以大規模的廣告進行反擊。

Adobe在平面報紙上刊登的廣告有兩個頁面,第一個畫面用偌大的字寫出「我們愛蘋果」(We Love Apple),第二個頁面則說「我們不愛的是任何人奪走你的創作、你創作的方式,以及網路經驗選擇的自由」(What We don't love is anybody taking away your freedom to choose what you create, how you creat it, and what you experience on the web)。

在新聞網站上刊登的是更為簡單的兩個輪播口號,「我們愛蘋果」(We Love Apple)、「我們愛選擇」(We Love Choice)。

同時,Adobe官網首頁也出現類似的廣告,但去除蘋果,只顯示「我們愛網路、我們愛Flash、我們愛HTML5、我們愛一次性的程式撰寫、我們愛所有的裝置與平台、我們愛300萬名開發人員、我們愛選擇的自由」。

伴隨著廣告出爐的是Adobe兩名創辦人─Chuck Geschke與John Warnock的聲明,該聲明強調開放市場的重要性,指出網路上的選擇自由帶來大量的內容,且改變人們工作、學習、通訊與自我表達的方式。一旦網路成為分散的封閉系統,企業把內容與應用程式藏在高牆之後,就算成功,也將犧牲改革網路所需的創造力與革新。

Geschke與Warnock認為,當市場是開放的,任何擁有偉大想法的人都能有機會推動創新並找到新客戶。但他們相信蘋果採取的是相反的措施,可能破壞網路的下一階段,這個階段的行動裝置數量將凌駕個人電腦,讓每個人都能成為出版商,使用者亦可隨時隨地存取這些內容。聲明的最後亦強調,沒有人能掌控網路,網路屬於每一個人,絕非單一企業所能掌控。(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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