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網際網路協會11月所做最新調查,近年來雖因ISP業者的攔截而讓垃圾郵件數量減少,讓國人垃圾信痛苦指數下降,但每人每天仍收到29封垃圾郵件。

這份調查以網路問卷方式進行,共有12500份有效問卷。統計發現,對收件者有意義的郵件數量佔信箱郵件總數不到三成,而非個人意願接收到的垃圾郵件則有六成以上,約8成4網友表示每天收到50封以內垃圾郵件。

若依每人每天平均數量計算,網友每天平均收到29封垃圾郵件,且郵件內容高達6至7成以上為情趣商品及色情郵件、網購內容。在多數網友表達對收到情色郵件的厭惡觀感下,網友對國內垃圾郵件所引發的痛苦指數若依100分計算主觀給分,2008年平均分數為64分。

這個數字相較於上一次在2004年的調查結果顯然有所改善。2004年時網際網路協會的調查結果為,受訪者每日收到50封郵件以上的比例高達5成7,僅4成受訪者收到低於50封垃圾郵件。垃圾郵件痛苦指數為71分。

這至少部份要歸功於ISP業者。據ISP業者提供給NCC的資料來看,2008年1至10月為止,國內約有973億封電子郵件寄發,其中ISP業者主動攔阻的郵件即有804億,垃圾郵件攔阻率達到8成2的比率。

不過,儘管國內垃圾郵件問題因ISP業者採購反垃圾郵件軟體,以及投入人力於攔截電子郵件上而有改善,但每人每天收到的垃圾郵件平均仍有29封,對比於個人有意義的郵件僅佔不到3成,以及網友垃圾郵件痛苦指數仍有60分以上來看,濫發垃圾郵件問題仍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負責該調查的遠傳電信財務暨整合服務事業處協理兼網際網路協會顧問吳小琳表示,雖然各ISP業者投入心力於垃圾郵件攔截上,但在技術上以及社會大眾宣傳上仍有不足之處,許多垃圾郵件仍寄到信箱中引發社會關切,顯示ISP業者、NCC方面在技術、垃圾郵件宣導上仍有待努力。

立法規範郵件濫發
事實上,為規範垃圾郵件濫發問題,自2004年起國內即希望透過立法管制規範垃圾郵件問題,但當時電子郵件管理條例並無處罰內容。為有效控管垃圾郵件問題,NCC目前打算訂定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對濫發垃圾郵件祭出處罰。

目前NCC已擬定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送行政府審議,新版草案新增團體訴訟制,可由民間團體要求ISP業者配合,對濫發垃圾郵件者求償一封500至2000元不等費用。

不過,據瞭解,該草案先前送立法院審議時,由於立委對垃圾郵件定義鬆緊、如何處罰有不同意見,因此舊草案被要求送回NCC重訂。在新草案開始要求ISP業者配合後,吳小琳表示,未來ISP業者可配合提供濫發者IP位址,找出垃圾郵件寄件人,讓民間團體找到正確的人求償。

吳小琳認為,管制商業郵件立意良善,處罰有助於為商業電子郵件立下遊戲規則,以調查結果高達7成網友不看郵件內容便直接刪除郵件來看,合法寄發、行銷成本低簾的電子型錄也受池魚之殃,因此對業者來說,新法案的通過有助於促進廣告市場發展。目前各界關注管理寬鬆問題,若太嚴苛則不利於廣告市場,太寬則會讓非法傷害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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