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美國廣告主協會(ANA)及全球報業協會(WAN)之後,美國反托拉斯組織(The American Antitrust Institute,AAI)及全球廣告主聯盟(World federation of Advertisers,WFA)分別在本周公開反對Google及Yahoo所達成的廣告合作協議。

屬非營利機構的AAI在周二(9/23)針對該合作案發表了白皮書,指出此一合作案可能會妨礙市場競爭。此一白皮書是由AAI的資深成員暨西密西根大學教授Norman Hawker所撰寫,著眼於確保該合作案不會成為吞噬Yahoo的黑洞。

Hawker主要建議主管機關重整雙方的協議,強化該合作案有利競爭的部份,並抵制可能妨礙競爭的風險,政府可以強制要求以確保Yahoo仍能持續發展。

Hawker擔心的是,在與Google合作後,Yahoo可能失去業務的重心而成為Google的附屬品,因此他建議政府採取幾項措施,包括禁止Yahoo在北美以外或其他合作網站上提供Google廣告,以及禁止Google及Yahoo設定最低競標價或是保留價格,以及禁止Yahoo在自己有足夠的廣告量時還提供Google廣告。

全球廣告主聯盟(WFA)則在周一(9/22)指出,他們擔心Yahoo及Google的結盟將會對競爭造成不利的影響,因為這可能提昇全球廣告價格而且讓廣告主的選擇性變少。

WFA並將他們的顧慮提交給歐盟以抵制該合作案,WFA表示,支持該組織的還包括美國廣告主協會(ANA)、加拿大廣告主協會(ACA)以及他們的企業會員,即使Google及Yahoo堅持該合作案僅限於北美市場,但WFA相信其所帶來的影響將是全球性的。

事實上,包括美國司法部及歐盟都正仔細檢視Google及Yahoo的合作案,Google與Yahoo在6月宣布雙方的廣告合作協議,並預留了三個半月供主管機關查驗,原本計畫可在今年10月正式展開合作,但陸續受到出版及廣告主協會的公開反對,使得該合作案增添更多變數。

面對市場上的抵制聲浪,Google北美地區廣告暨商業總裁Tim Armstrong不斷在部落格上澄清各界的疑慮,包括指出廣告價格是由廣告主自行競標而決定,而非由Yahoo或Google所設定;以及保證雙方不會分享彼此的廣告競價;雙方不會共同設定最低競標價格。

此外,Armstrong再度強調Google與Yahoo的合作不同於微軟併購Yahoo的策略,Yahoo仍能推持在搜尋及廣告市場的獨立營運;對於外界認為雙方的合作締造了9成的搜尋廣告市場市佔率,Armstrong認為,此一合作案並非併購,雙方的合作是擴大整個市場而不是瓜分它。

而Yahoo則在周一(9/22)宣布成立數位諮詢委員會(Digital Advisory Council)邀請廣告主及代理商參與,以探索未來的數位媒體及網路廣告發展可能性。

雖然Yahoo並未揭露參與該委員會的業者,但外界猜測Yahoo是想透過該委員會了解廣告主對Yahoo及Google合作案的看法並展開溝通。(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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