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臺灣成為國際媒體服務中心─多媒體科技島
歷經五天由行政院主辦的電子、資訊、電信政策(SRB)會議於今日(8/11)閉幕,今年討論的議題主要集中在與臺灣網際網路相關議題,包括電信網路政策、網路多媒體產業以及電子商務的推動現況,顧問及海外專家學者針對我國網路多媒體產業發展策略,提出背景說明、優勢與建議。
政府所定義的網路多媒體產業,包含網路多媒體軟體、嵌入式軟體、以及網路服務產業,並設定多媒體產業發展目標,希望到2005年產業規模可以達到新台幣3,333億元(約美金112億元),其遠景則希望朝向知識/數位經濟之標竿產業,成為傳統工業轉型的觸媒工業。
顧問及海外專家學者在會中提出的背景、優勢與建議,在背景部份,目前世界各網際網路業者正積極建置大量的網際網路服務配送交換中心(distribution center),此中心具有以下幾點特色,包括資料傳送速度每秒可達gigabits,甚至是Tarabits、計算速度達gigaflops、磁碟容量高達terabytes,提供各類系統與網路管理服務以及高營運品質,高容錯能力以及即時災後復原能力。
而我國在多媒體產業具有以下幾點優勢,包括世界最大電腦供應國、高水準技術人才、大量資金願意投入電腦硬體製造及服務產業、電信已經自由化、網路用戶超過500萬以及許多軟體公司正尋求新的發展機會,以擴大其營造,具有發展臺灣成為多媒體科技島的優勢。
針對以上優勢,其提出五點建議,包括政府與民間應該合作積極發展多媒體服務中心業、應該針對對多媒體服務中心業提出政策性獎勵措施、應該加強有關軟體與服務的相關研究、並且為了發展臺灣成為亞洲甚至國際媒體服務中心,相關法規應該予以解除,尤其以固網與海底電纜的相接法規、並且需積極鼓勵投資海外多媒體服務中心業。5大結論、28項建議
政府根據與會科技顧問、專家、學者以及各界代表所提出的建議,以及依據政府所提的構想,總結整理出5大結論、28項建議,5大結論包括充沛產業發展所需的人力資源、健全產業發展環境、提昇整體資訊應用能力、建立產業技術及知識能量、以及鼓勵企業電子化及資訊應用。
政府在多媒體產業中表示,「產業知識化」是高科技產業生存要件,也是傳統產業轉型的契機,而網路多媒體產業是整體產業數位化的基礎工業,因此,必須開始重視相關產業的「知識產權」議題,呼籲積極建立智慧資本鑑價及企業電子化評價。
28項建議中,比較重要的建議包括以下幾點,應重視電子化管理及營收模式(revenue model)等能力的eMBA人才培訓、應儘速解決股票選擇權與數位簽章法的立法、應儘快解決金融法規、建立智慧資本鑑價及企業電子化評鑑機制、推動政府跨部門業務整合,提供網路單一窗口服務、並推動「知識產權」的觀念,並輔導廠商進行軟體專利競爭優勢的佈局、以及鼓勵大企業資訊管理部門或軟體研發部門成立軟體公司。
熱門新聞
2026-01-12
2026-01-12
2026-01-12
2026-01-12
202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