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週四(3/1)指出,可能針對微軟索取相容授權費而處以最高達每天3百萬歐元的罰款,而微軟則回應,歐盟此舉是企圖管制微軟智慧財產售價,並將傷害歐洲成為高科技經濟體的努力。

歐盟表示,微軟仍然對需要與微軟平台相容的競爭廠商索取過高的授權費,微軟並沒有確實遵守判決,歐盟競爭委員會發言人Jonathan Todd指出,微軟顯然不願遵守之前的反托拉斯判決。歐盟在2004年反托拉斯判決裡裁定微軟必須在合理、無差異的基礎之下,提供競爭對手如何與微軟平台相容的方法。

微軟法務長Brad Smith隨即發佈聲明否認歐盟的說法,並堅持微軟過去3年裡已經投入數以百萬計以遵守反歐盟裁決。Brad Smith並引用PricewaterhouseCoopers的分析指出,微軟該類技術授權價格已經比其他同類授權低30%左右。

Brad Smith說,微軟在去年8月之前就已經將定價方案呈交歐盟,並一直希望得到歐盟回應,而我們非常失望在6個月之後得到這種結果。他說,歐盟的提議似乎認為,除非我們的智慧財產為新創技術,不然一切都必須免專利授權,這種情形從未在軟體業發生過。

在週四發表的異議聲明(Statement of Objections,SO)中,歐盟官員認為,在要求微軟提供的互通資訊中,並沒有顯著的創新技術。Jonathan Todd說,歐盟委員會並不是想要微軟放棄他們的研究成果,微軟已經得到和他們創新相稱的廣大市場,然而委員會的決定是不讓微軟透過在電腦軟體上的獨佔地位從相容性上收取費用。

Todd指出,微軟有4週的時間決定如何回應歐盟這項裁決,而這也是歐盟委員會第一次遇到不願遵守反托拉斯判決的公司。

微軟目前已和昇陽與Novell等廠商達成授權協議,不過分析師指出,微軟在讓開放源碼軟體與Windows平台互通時仍有許多問題。

除了要求微軟釋出讓其他廠商伺服器軟體與微軟作業系統相容的協定,歐盟也要求微軟必須拆開視窗系統裡的Media Player軟體;除了歐盟外,韓國反托拉斯主管機關也曾對微軟做出類似裁決。(編譯/李怡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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