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終於在今日(2/13)完成WiMax執照業務內容公告,使得WiMax終於可望在年中如期完成6張分區執照的釋出。

包含行動式WiMax無線寬頻技術執照發放在內的「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終於在今日下午由行政院新聞局對外公告內容。依公告新聞稿內容,WiMax等無線寬頻業務的經營執照將依兩階段發給,第一階段為今年六月底後釋出南、北兩分區各3張共計6張分區執照,而於2009年6月底之後視情況再釋出至少一張全區執照。

釋照方式,6張分區執照將依「先審議後拍賣」方式辦理,審議時將服務業與製造業結合列入審查項目,而拍賣則是依每年繳交的特許費百分比作為競價方式,由承諾給予最高特許費百分比的申請者得標,且每張執照期限為6年,將使用2.5至2.69GHz的頻段,每張執照將配給30MHz的使用頻段;而全區執照每張期限10年。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逢慶表示,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經政院公告後,將交由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擬出相關業務的管理規則訂定及發照作業方式,本次捨棄過去GSM單區執照以北、中、南3區劃分方式,而以區域人口分佈與上網人口相當的南、北兩區作為執照分區的劃分,以力求競爭環境的相似性及經濟規模。

依公告內容,台北縣市、桃、竹、苗、宜、基與馬祖等地區為北區,而南區則包括其餘縣市與馬祖以外離島地區。

林逢慶指出,分區釋出執照是考量到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的應用服務具有區域特色;並且在產業推動上,以低進入門檻的方式也有利於新進業者的進入,同時也鼓勵現有投入M-Taiwan計劃的業者投入爭取執照。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發照之規劃將與我國通訊設備產業及電信服務業之發展相配合,以促進本國產業發展。

行動式WiMax,即俗稱的802.16e的無線寬頻上網技術,該技術可讓內建802.16e晶片的手持裝置等終端設備,即使在高速移動的情形下仍能保持一定的傳輸頻寬,理論值最高可達到70Mbps,且由於WiMax的訊號範圍廣,因此被視為未來重要的無線寬頻上網技術,目前M-Taiwan實驗計劃已以此技術為基礎進行建置,經濟部更期望以此扶植本地寬頻通訊產業。

NCC加速作業

另一方面,為求能夠順利趕在今年6月底釋出分區執照,NCC也於今日召開委員會議作出管理規則草案,並計劃於近日內舉行草案聽證會蒐集業者、專家意見後,在 3月底確定管理辦法後,4、5月開始受理業者執照申請書,於6月完成審議、競標釋出執照。

由於公告的無線寬頻接取業務所發給的執照,除外界呼聲最高的WiMax技術之外,尚有其他技術可能參與執照申請,包括Wibro、Hiperman等無線寬頻技術,因此NCC草案中也明定申請執照的無線技術必須符合兩個基本條件。一是終端在時速達100公里時仍可不中斷連線服務,另一個則是頻譜的利用率每Hz需要達到每秒2bites以上,否則無法申請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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