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PDA與智慧型手機等行動平臺的應用環境逐漸成熟,證券業者也看到了行動下單正在萌芽的商機,為了因應這個正在發展中的未來趨勢,各個券商積極打造完善的行動下單平臺,同時並導入CA(Certificate Authority)憑證機制,進而把電子下單的應用範圍,從個人電腦延伸到智慧型手機等各式各樣的行動載具上。
臺灣證券交易所(簡稱證交所)為了確保行動下單的安全性,目前已經要求證券業者在提供行動下單服務以前,必須先建置相關的安全憑證機制,而若行動下單服務已經上線的證券業者,最晚也必須在今年7月以前完成相關的安全憑證機制,「不符規範者,將遭到停止相關服務的處分」證交所強調。
目前除了元大京華的行動下單服務已經具有憑證機制,其他包括兆豐、日盛、台証等證券業者也在積極建置中,預計最快將在3月底前陸續上線。對於證券業者來說,行動下單市場雖然還在萌芽階段,但未來的發展態勢卻不容小覷,元大京華等原本就在網路下單市場占有一席之地者更為積極,除了提供基本的行動看盤服務外,也提供行動下單服務。
元大京華電子商務部副理董天玲表示,自從2000年網路的應用興起之後,證券業者的交易模式,也逐漸從臨櫃與電話委託的方式,演進到網路下單,2006年開始由於PDA以及智慧型手機等應用環境逐漸成熟,行動下單也成為各個證券業者關注的焦點,然而,要把電子下單的應用,從個人電腦延伸到行動載具,最重要的,無非就是交易訊息的傳遞與安全,在這樣的前提下,針對行動下單所建置的憑證機制也備受矚目。
負責元大京華等行動下單憑證建置的全景軟體網路安全事業部專案經理陳俊良表示,為了因應行動下單的市場發展,目前各大券商都在積極建置憑證機制,一般來說,大多會採取網路下單憑證與行動下單憑證統一的做法,這樣的做法不僅方便使用者管理憑證,例如:憑證的有效性等,對於券商來說,也可以降低憑證取得的成本支出。
不過,從技術的角度來看,網路下單憑證要能與行動平臺共用,首先必須克服的就是要能針對PDA與智慧型手機開發出不同的安全控制元件,才能因應使用者端的硬體需求,然後,簽章格式的轉換更是關鍵所在,因為電腦與手機的運算能力大不相同,所以,必須轉換簽章格式因應。
陳俊良表示,網路下單的簽章格式PKCS7,往往會夾帶交易、憑證、簽章等多種訊息,但行動下單因為受到硬體資源的限制,因此只能夾帶簽章訊息,使用者端把簽章訊息上傳到伺服器後,券商的安控軟體必須把簽章轉換成PKCS7格式,才能辨識簽章的有效性以及相關的交易訊息等,建置時間大約需要1.5到3個月。
臺灣網路認證公司業務部協理周芳冠表示,憑證的類型可以區分為EC+以及NB兩種,兩者的底層技術雖然相同,不過由於認證的方式不同,因此成本也不同,一般情況下,EC+的成本會比NB高,差別在EC+是經由英國CyberTrust等國際認證組織認證後,直接內建於行動平臺的瀏覽器,NB則必須先跟認證公司申請才能使用。文⊙楊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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