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開發Winny P2P檔案交換軟體幫助侵犯著作權而被起訴的金子勇,遭日本京都地方法院在週三(12/13)判決有罪,他必須繳納150萬日圓的罰金或是服1年拘役。這也是日本第一起檔案交換軟體開發者被判刑事責任的案件。
檢方是根據2003年11月日本2名使用Winny侵犯他人著作權遭逮捕的案件,認為Winny有幫助犯罪的嫌疑,因此進一步起訴軟體開發者金子勇。
京都地方法院法官冰室真在判決中提到,Winny本身是一項有意義的技術發明,也有一定的價值,但開發者金子勇明明知道公開軟體後有可能助長的各種犯罪行為,卻依然釋出並提供軟體,在這方面的錯誤舉動上他必須接受一定的懲罰,因此判定有罪。
金子勇原本擔任東京大學研究所專任助教,針對這次判決他在週三稍晚的記者會中表示相當失望。他認為Winny絕不是助長犯罪的軟體,從一開始研發到釋出軟體他都一再聲明「請不要用於違法交換檔案」,並表示自己自始至終都是為了讓使用電腦的人能夠有更方便的檔案交換方式而研發,未來也計畫要研究新的檔案交換商業模式。
金子勇離開記者會前表示「這個判決不只是對我本身,對所有日本的技術研發者來說都好像被敲了一記悶棍,也許之後大家都會害怕被告或起訴而阻礙了發明的意願。」
另外,金子勇的辯護律師也認為,法官的判決實在令人無法理解,因為在美國也有類似的案件但卻從來沒有成立過,今後將不排除繼續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的可能性。(編譯/張志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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