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一份由美國政府委外調查的研究報告顯示,目前的網路內容過濾軟體及機制都無法完全阻斷色情內容。

報告內容指出,搜尋引擎業者Google及MSN數十億則的索引網頁中,有1.1%含有色情內容。此外,若使用網路內容過濾軟體,則會有8.8至60.2%不等的色情網頁被遺漏,同時過濾軟體甚至會過濾掉0.4%至23.6%的正當網頁。

這份報告的現身是因為美國司法部打算回復美國在1998年所訂定的「線上兒童保護法案」(Child Online Protection Act,COPA),並透過研究報告來證明網路內容過濾機制對於保護兒童沒那麼有效,需要藉由法令來輔助。

該法案中要求所有的商業網站在允許使用者瀏覽那些有害未成年使用者的內容時,必須以信用卡號碼或其他方式來證明使用者的年紀。

此外,在COPA法案中,那些製造有害未成年人內容的業者每日必須支付最高5萬美元的罰款,以及最多六個月的牢獄之災。

該法案在2004年被美國最高法院擋了下來,理由是最高法院認為該法案將會危害成年人在網路上的言論自由權利,可能違反美國憲法,而當時最高法院也表示像是過濾軟體這類的技術應該比透過法律限制來得好。

負責進行這項研究的是柏克來大學的教授Philip Stark,Philip Stark說,在1.1%的色情網頁中,來自Google的索引佔了44.2%,來自MSN的則佔了56.7%,他也估計網路上至少有2.64億的色情網頁。

對於這些調查數字,不同立場的團體有各自的解讀方式。例如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ACLU)就認為該數字證實了過濾軟體運作良好,ACLU指稱,內容過濾軟體的有效率高達9成。

在該項報告中,採用各種不同等級的過濾設定進行測試,例如以最嚴格的等級來過濾,可過濾掉91%的色情網頁,用較不嚴格的等級,被過濾掉的色情網頁比例則為40%。

Philip Stark指出,在Google及MSN上所發現的色情網站中約有一半是國外網站,這代表著即使美國訂定了相關法令也無法規範到這些網站,不過,他也支持美國政府的說法─那些最受歡迎的色情網站都是美國網站。於是ACLU就拿此一比例來證明COPA法案有效杜絕色情網頁的比例甚至不到5成。(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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