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囑託限制登記網路作業」是利用IC卡做為電子認證的載具,由法院端將查封、假扣押、假處分、強制執行及禁止不動產處分等案件,透過網路傳送至地政事務所端,申請辦理囑託限制登記,以縮短公文往返及案件處理的時間。
為推動電子化政府、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司法院、台北市政府及台北縣政府將自2月1日起合作辦理「法院囑託限制登記網路作業」,以取代舊式人工郵遞公文方式,將可大幅縮短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等限制登記的處理時間。
此項措施是由司法院資訊管理處、台北市政府地政處及台北縣政府地政局共同合作,奠定了司法機關與地政機關間橫向聯繫的網路作業模式。2月1日起,將在台北市六個地政事務所、台北縣九個地政事務所,與台北、士林、板橋及基隆等四個地方法院一起同步上線。
這項作業是利用IC卡做為電子認證的載具,由法院端將查封、假扣押、假處分、強制執行及禁止不動產處分等案件,透過網路傳送至地政事務所端,申請辦理囑託限制登記,以縮短公文往返及案件處理的時間。
台北市政府地政處及台北縣政府地政局表示,台北縣市各地政事務所已全面完成地政資訊電腦化,正在積極展開各項電腦化成果的加值應用;繼跨所服務、鄉鎮市區公所增設地政工作站後,這次聯合推出法院囑託限制登記網路作業,除了是跨縣市作業模式的一個範本,也可做為未來地政機關推動地政電子閘門計畫的參考。
現行法院囑託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等限制登記案件時,是以函送方式送達,但公文送達時間與執行現場查封時間中間常會有3到5天的落差,造成囑託登記時的不動產標的已移轉給了第三人,因而無從辦理限制登記的情形,嚴重影響權利人的權益。
但是改為網路傳送以後,限制登記的處理時間可由原來的3到5天,縮短為2到4小時,如此即可有效防止債務人抓住時間空檔進行脫產的行為。同時,辦理此一業務的人力也由8人縮減為5人,達到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
台北市政府地政處及台北縣政府地政局指出,以88年為例,法院囑託限制登記案件台北市有16,000件、台北縣61,198件計,共77,198件;如全部改以網路申辦法院囑託限制登記,計每年可節省293萬餘個工作人/時,可節省大量人力及時間;而在法院現場查封後,地政機關就可即時辦理囑託限制登記,對於台北縣市居民的產權,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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