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昨日(12/22)宣佈如果微軟(Microsoft)在5週內無法提供足夠資訊,將被處以每日200萬歐元(相當於新台幣7800萬元)的罰款。

歐盟委員會指出,由於微軟無法遵守歐盟在2004年3月的裁決命令,提供足夠介面文件讓競爭對手伺服器得以與隨處可見的Windows作業系統相容,因此歐盟將處以微軟每日200萬歐元的罰款;。

從罰款日起,微軟有5週時間對歐盟委員會決定表示異議,同時微軟也有進行聽證會的權利;歐盟公平競爭委員(Competition Commissioner)Neelie Kroes在聲明中表示,已經給予微軟足夠的時間去遵守規範,然而我已沒有選擇,必須以此確保微軟會遵守承諾。

歐盟也警告微軟,如果在1/25前仍無法提供足夠資訊,該項罰款將追溯至2005年12/15。

在2004年三月的歷史性判決中,微軟已經被歐盟處以6.13億美元的反托拉斯罰款,並被指控濫用市場地位妨害競爭;日前歐盟法院也已駁回微軟上訴,並警告微軟必須遵守揭露介面相容資訊的規範。歐盟公平競爭署的報告中指出,微軟所提供的資訊缺少系統相容必須的細節。

但微軟指出,歐盟並未適當的檢查微軟的最新報告。微軟法務長(General Counsel)Brad Smith表示,以符合訴訟程序的角度而言,我們認為委員會至少應該在批評資訊不足之前,好好讀過這些文件。

他在聲明中指出,微軟已經回應超過一百次來自歐盟委員會的要求,每次微軟都儘速符合這些要求,但委員會卻一直改變他們的要求,微軟已經發表新版Windows,並支付空前龐大的罰款,還史無前例的提供微軟技術讓其他廠商得以提高和微軟產品的互通性。

今年9月微軟對歐盟2004年三月的罰款提起上訴,企圖避免揭露更多的伺服器程式資訊。微軟並爭論歐盟此舉已經違反智慧財產權。(編譯/李怡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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