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臺電運用現有電力線提供最後一哩(Last Mile)、電路出租服務,今天(1/27)在一場電力線通訊(PLC)座談會中,包括行政院、經濟部、交通部電信總局等相關政府單位皆表達政策開放的態度,電總甚至表示,只要臺電的技術已準備好,隨時可向電總申請電路出租執照。
民營固網的最後一哩建置一直不易突破,臺電的電力線網路被固網業者賦予高度期待,臺灣固網副總經理揭朝華表示,目前固網業者在大樓內的垂直、水平線路面臨進線不足的困擾,需另外再布建明線,用戶聽到申裝固網的服務還要重新布線,怕影響裝潢等房屋外觀,常打退堂鼓,而使得固網業者就此失去客戶,但運用臺電既有電力線則可解決固網進線不足的問題。
亞太固網及速博(Sparq*)也認為,相較固網業者自行開挖馬路埋線路的建置成本,現有電力線用在中繼網路的傳輸可降低固網業者的網路建置成本。
對電力線取代中華電信做為最後一哩的替代網路,政府相關單位皆表支持,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副執行秘書蔡志宏表示,去年(2004)11月行政院財經會報時,即決議由經濟部協調立法院儘快完成電業法的修正,允許臺電跨業經營電信業,同時也希望交通部再開放固網執照時,能將電力線傳輸納入。
經濟部能源局科長歐宏麟說,目前臺電是否能提供電力線出租服務,電業法第48條仍有爭議,不過,若臺電真的有意進入電信市場,希望臺電能先提出相關經營策略向經濟部申請,能源局將協助修法。
而電信總局也表態,去年即已修改綜合網路管理規則,臺電的電力線技術若用於電信網路是可行的,可向電總申請電路出租執照。
面對政策的鼓勵及民營電信業者的期待,臺電副所長蕭一龍指出,2003年臺電即在公館與樹林測試傳輸速率45Mbps電力線寬頻上網的技術,預計今年6月再選擇3個地方實驗電力線上網,原則上臺電不排斥將電力線網路開放給固網承租,不過仍需評估經濟效益。
雖然歐洲及美國政府近兩年皆大力提倡發展電力線寬頻上網,不過,電力線上網目前仍有技術瓶頸,根據臺灣固網與臺電的測試發現,在老舊的公寓中使用電力線上網,傳輸速度會因電線老舊大打折扣。
臺電副處長麻志陸也不諱言,用戶使用電力線上網時,訊號易受其他電器用品的干擾,而用於最後一哩,則必需面對ADSL、光纖網路的競爭,為確保傳輸品質,電力線上網要克服雜訊干擾問題就必須投入大量金錢,加上電力線上網設備目前未有統一標準,各業者的設備彼此無法互通,都將致使電力線上網的網路建置成本比DSL高而喪失競爭力。
麻志陸透露,事實上,網路設備商北電於6年前就找上臺電合作電力線上網解決方案,最後的結論卻是:技術面可行,但財務面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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