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從2000年引進IP長途電話後,傳統PSTN長途電話業務量和營收都持續下降,網路IP電話正日益迅速普及。

但現今能獲得IP電話牌照的都是大陸的基礎電信商,一般企業必須與電信商合作或代理方式,以外接終端、指定轉接的技術,提供IP電話卡用戶語音通訊服務。

不過財經時報報導,大陸研擬中的電信法草案,將主張對電信加值服務供應商經營語音業務的限制放寬。

大陸信產部電信研究院研究員續俊旗指出,電信法草案中關於電信許可制提出重大創新改革,主張把擁有骨幹基礎傳輸網路並有電信經營許可證的電信商列為第一類經營者,其他沒有骨幹網路的電信加值服務經營者列為第二類。

而且電信法草案中規定,只有經營骨幹傳輸網路的許可證才有數量限制,單純提供電信加值服務的許可證則沒有數量限制要求。

同時,無論第一類或第二類經營者,只要具備能力,都可以提供包括基本語音業務和其他加值業務等服務。

續俊旗說,這將改變目前大陸電信加值服務供應商不能從事基礎語音服務的現狀,不僅有利於增強市場競爭,擴大消費者選擇,並有利做大整個產業。

他強調,這樣的規定符合電信業務發展趨勢。因為隨著技術和業務的不斷融合,在同一技術平臺上已可在提供語音服務的同時提供加值服務。如果政策上將二者割裂,將是一種在電信技術和業務上的鴕鳥政策,不利於技術、業務的創新和應用。

財經時報報導,大陸信產部參考臺灣、美日德韓等國電信法律研擬的電信法草案,目前已三稿完成徵詢各界意見中,在信產部綜合整理意見並舉行聽證過程後,草案定稿將送大陸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審議。

該辦公室將再徵詢各界意見並進行調查研究,確認內容基本完善後,將提報大陸國務院總理辦公會議表決,表決通過後,由大陸國務院提請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財經時報說,電信法草案已經人大常委會決定列入明年一類計劃議程。程序上將先經人大常委會審議,再交付表決,表決通過後,由大陸的國家主席簽署並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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